「台大宅王」張彥文6年前當街砍殺女友,下手47刀手段凶殘,甚至還親吻死者下體。高院更二審17日宣判,認定被告預謀殺人且光天化日行凶並辱屍,因手段慘無人道,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且可上訴。
該案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法官考量張彥文已與死者家屬1145萬元和解,依殺人、性侵等罪改判21年6月;不過,最高院將其中判15年的殺人罪發回更審,更一審仍判15年,但最高院認為量刑理由空泛,再次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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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彥文就讀台大期間,因為參加電玩比賽奪冠,被網友封為「台大宅王」;與林姓死者透過網路結識交往,2013年底,張彥文和21歲林女交往、同居,兩人屢生口角。
2014年9月間,兩人赴日旅遊5天,期間仍不斷爭吵,張彥文早已懷疑林女另結對象,一氣之下強拍林女裸照,還2度性侵,林女返台後堅持分手。
張彥文在同年9月22日到女子住處外埋伏,見到女子時表達復合意願,但未被理會,當街拿刀砍殺女子47刀致死,路人發現後報警,檢方起訴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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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更二審17日宣判,判張彥文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審判長當庭指出,張彥文坦承殺人,犯後有同死意願,他在光天化日巷弄裡,預謀殺人外甚至污辱遺體,造成社會不安;雖有賠償,但不足彌補家屬傷痛,且經精神鑑定也正常,無減刑理由。因此,改判無期徒刑。(12歲以下兒童除罪化19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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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 一審死刑,二審無期,三審可教化,法院sop流程,幾乎都是越判越輕,台灣真是天堂!
2020年06月17日04:08
Taku 為何殺人不用死刑???
現今在台灣,被害者永遠是最可憐的……
2020年06月17日04:39
雅寶 應該把這種人鞭刑到死,台灣現在是犯罪天堂,難怪越來越多私刑,這都不能怪百姓
2020年06月17日04:32
Howard 法官按著法條判,沒有錯,所以法條有問題。
法條本身會有問題嗎? 不會,有問題不改才是問題。
所以全面執政的執政黨⋯⋯? 還在睡嗎?
2020年06月17日04:22
輝 槍決吧,讓受害者能夠安習
2020年06月17日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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