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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加速推動都更 認定危老建築祭容積獎勵1.3倍

太報
更新於 2021年11月04日12:41 • 發布於 2021年11月04日12:41 • 徐筱嵐

城中城大火事件後,為加速都市危險建築更新,內政部今(11月4日)部務會議通過「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明定都更範圍內,若經評估建築物耐震力未達現行規範的1/3,經權利變換程序後,地方政府可辦理強制拆除,辦法也適用危老重建條例規定,給予原建築容積1.3倍的獎勵。

全台屋齡30年以上的老屋逾百萬戶,為了加速都市更新速度,內政部祭出新辦法,棒子跟蘿蔔雙管齊下。(圖片來源/記者徐筱嵐攝)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本次新訂「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是依據今年修正公布的《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授權訂定統一的危險建築耐震能力認定方式及基準,採取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相同的評估方式,以耐震初步評估或詳細評估方式辦理,往後民眾可依建築物耐震評估結果及整合情形,選擇適宜重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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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為減少人為主觀判定影響評估結果,本次訂定危險建築物評估基準,內政部與專家學者討論後,採用建築物的實際耐震能力與現行耐震能力規範的比值小於0.35作為客觀認定基準,當評估結果小於0.35時,代表既有建築物的耐震能力約僅達現行耐震規範的1/3,一旦發生6級以上強烈地震時,建物有傾倒疑慮。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發布施行,未來中央將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推動建築物結構安全評估,輔導危險建築改善與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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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
  • ࿌࿌࿈ 夜̳̿͟͞光̳̿͟͞ ࿈࿌࿌
    如果打房成功還需要都更嗎?
    2021年11月04日13:21
  • Tristan勲
    海砂屋一堆都還沒處理,看來我要等到崩塌死人才有機會了
    2021年11月04日13:25
  • 阿福
    地方政府強拆穿 圍建都拆不了 還能強拆老屋都更 笑話
    2021年11月04日14:04
  • lazyday
    屋子有其使用年限,都更雖然是政府與建商配合出來的模式,但還是有其需求,畢竟也不是每個屋主跟永春那位屋主一樣,壞了自己花錢找營建署改(屋主自己受訪說的),現在多半老屋子的屋主也不少是年輕存錢買房,老了要換屋缺沒有相應資金與支援的,在加上建築法規多年來皆有變更,落差不小
    2021年11月04日14:41
  • 龍哥龍哥
    蔡總統加油,台灣加油 =事故記實= 2015台南登革熱(確診人數:大於20000人,死218人) (時任市長:賴清德_現任副總統) 2014高雄氣爆(死32人,受傷321人) (時任高雄市長:陳菊_現任監察院長,時任副市長:吳宏謀) 2018火車撞掉一台(死18人) 2019橋垮了一座(死6人) (時任交通部長:吳宏謀_現任中華郵政董事長) 蔡總統滿滿的台灣價值 滿朝盡是酬庸官 唯奴才是用、政績彪炳 犧牲愈多人,功勞愈崇高,令人感佩 重點: 接下來讓我們仔細看 剛燒死46個人的高譚市長 準備如何高升 看來養一大群狗 用納稅錢買狗糧設東廠 比治國容易太多了 小馬真該好好學學
    2021年11月04日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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