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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遭誣下海案 竹縣警局記ㄧ大過調地議處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07月05日04:34 •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竹縣警局女警遭誣下海案,經由警局督察科調查完畢,有關潘姓員警勤務中涉足不正當場所、與特定對象交往及委託同仁代簽入等違法違紀情事,查證屬實,全案合併審究予以記ㄧ大過,及調地議處。

竹縣警局督察長金秋華表示,該局一向重視員警的風紀要求及權益照顧,因此,對於潘女其他情節查無事證,也秉持維護當事人應有權益,一旦發覺有新事證,絕對嚴辦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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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警局表示,該局對於同仁涉及違法違紀案件,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嚴格查處,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護新竹縣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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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
  • Angel Chen
    誰檢舉不實資訊的不繼續查證?這明顯內鬥被人搞了
    07月05日06:31
  • Edward
    被抹黑抹黃怎還人家清白,你們一堆狗官出入不正當場所,和不正當分子來往有一樣記一大過嗎
    07月05日10:40
  • 皇宇
    有這種沒有擔當的長官,說真的趁還年輕,警察公職這份工作不要也罷,被記一大過貼上標籤,以後怎麼拼也沒用,去到哪裡都是黑.....不如在外找份穩定的工作就好。
    07月05日07:27
  • 萬展均
    現在台灣政府帶頭抹黑抹紅,大家有樣學樣
    07月06日00:46
  • YTT
    北部比較好,貪污記小過還可升官。
    07月05日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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