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因以童軍繩勒斃女友及女友母親遭判死,於本月16日晚間10時02分槍決伏法,引起社會關注。據悉,黃麟凱伏法前吃了雞腿、喝高粱,再抽了1根菸後,最後注射2劑麻藥後,法警以1槍完成行刑。然而,曾創下台灣治安史紀錄,當時被判處10個死刑的「殺人魔王」吳新華,被押上刑場槍決時,用了5槍才完成死刑程序,這也使法警心生恐懼。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殺人犯吳新華過去組成強盜集團,從1981年開始四處犯案,直到1987年落網,共奪走14條人命,不僅隨機搶劫司機並滅口,還,將2名新竹湖口裝訓部營區的哨兵殺害後搶奪步槍再棄屍。後來,吳新華甚至連身邊的知情人士、一起犯案的同夥都不放過,多人被他殺害後埋屍。
直至吳新華的同夥犯下搶銀樓案件,被1輛計程車尾隨在後並通報警方,吳新華才終於落網,最終被判10個死刑,而整個集團共7人被判死刑定讞。判決一出,吳新華的死刑迅速就被執行,但在刑場上,卻發生了令人膽寒的怪事。
報導指出,吳新華臨刑前,因腳軟被法警用拖的方式進入刑場,後來法醫替吳新華注射麻醉劑後,吳新華陷入昏迷,再由法警放至沙坑上,讓吳新華呈現「趴姿」,法醫也於吳新華背上的「心臟部位」做上標記。當時執行槍決的年輕法警對著吳新華標記的「心臟部位」開了1槍後,疑似因麻醉劑打的不夠深,吳新華竟然因痛感醒來,還開始掙扎慘叫,嚇得年輕法警不斷發抖,還差點掉槍,不敢繼續開槍。
一旁的資深法警長見狀,立刻上前推開年輕法警,拿起執行的槍枝繼續朝著吳新華的「心臟部位」補了第2槍。依照台灣現行死刑流程,法警執行槍決過後,經過20至30分鐘,法警會上前聽死者的心跳、測量脈搏,確認死囚是否已經死亡,若無,則會再補開槍。
沒想到的是,吳新華被開2槍後仍沒有斷氣,法警隨即再對吳新華補了2槍,但中了4槍的吳新華還是有脈搏,此時法醫才察覺有異狀,重新聽了吳新華的「心跳聲」後,發現吳新華的心跳聲比常人的還要微弱,趕緊將聽筒往右移動後,才發現吳新華的心臟位置偏向右邊,最後法警重新對準正確的「心臟部位」補了第5槍,才終結了吳新華的生命。
Jeff Mo GAREN 希望台灣恢復死刑,謝謝
14小時前
~ 曉琴 ~ 背負多條人命 處死時備受折磨
這要說報應吧!
14小時前
Bear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14小時前
野渡 14條人命,開5槍還太少啦!
14小時前
賴智豪 一個好好的女兒、老婆就這樣突然被殺害,要當事人怎麼原諒!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欠債的總是比債主兇,世道真的反了!
美國號稱人權立國,但是在很多州都還是有死刑的!
我國最重視人權了,至於被害人已經不在了,就不需要人權了!被害人雖然不在了,但是被害人的家屬們需要的是一個公道,人民希望的是正義得以伸張,司法是公理正義的最後防線,一個國家社會一旦沒有了公理正義,最後剩下的就是不公不義!
大法官要求判死刑必須全部承審法官的一致決,這樣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嗎?一般來說會判死刑的案件都會經過三審,長久以來以終審判決做定讞,這樣不是既合情合理又合法,卻硬是要搞一個一致決,這有點像是以前的都更,只要一個釘子戶不同意,就讓整個都更程序卡死、胎死腹中、前功盡棄!
這次的死刑執行也打臉賴清德,因為賴清德前幾天才說蔣介石的大筆一揮,就能決定人的生死!
誰最會操弄仇恨對立?從早期本省外省的省籍對立,到後來軍公教跟勞工的對立、財團跟平民的對立,一直到現在中國跟台灣的對立,是誰在操弄這些仇恨對立而得利?得到選票跟鈔票!
很多法規、法條、制度的建立,都是人命的犠牲換來的,那些犠牲的人都是肉身菩薩。
1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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