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辣模子涵拒連千毅包養 卻驚見列名劉喬安賣淫「花名冊」

新頭殼
更新於 2019年10月16日05:35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6日05:35 • 新頭殼newtalk |許立融 綜合報導
辣模「子涵」遭消息指出捲入「太陽花女王」劉喬安的跨國仲介賣淫案,列名「花名冊」。   圖:擷取自子涵FB

新頭殼newtalk

因身陷知名直播主連千毅之亂,被爆曾被連千毅追求的辣模「子涵」,桃色風波還沒結束,現在又有消息指出她被捲入先前「太陽花女王」劉喬安的跨國仲介賣淫案,於18歲時列名「花名冊」,並曾前往澳門從事非法情色交易。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對此,子涵所屬的經紀公司「火紅娛樂」澄清,她確實曾在18歲時,因劉喬安所涉及的跨國仲介賣淫案,被以證人身份接受警方約談,但絕對沒有進行賣淫,且也從未從中拿到任何的酬勞,當時也是以證人而非被告的身分到警局協助調查。

子涵的父親也強調,她絕對不是這樣的人,平時對長輩都很孝順,質疑是遭其他網紅的抹黑、陷害。

然而,根據該案台北地院判決書的內容卻指出,子涵受劉喬安仲介,曾於2015年3月兩度到澳門及台中,與不知名的港澳男子進行性交易,最後男客支付12萬元,而翁子涵分得7至8萬元的酬勞。第二及第三次則是在同年5月和9月,經劉喬安和其應召站的首腦戴君儀仲介,最後共分得近15萬元酬勞。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檢警在2015年時接獲美國在台協會(AIT)檢舉,指稱有跨國集團疑似仲介臺灣女性到國外從事性交易行為,同年10月檢警首度發動行動,約談劉喬安、「戴姐」戴君儀、鐘宜姿等3名主嫌到案,同時也一度傳出「花名冊」中記載許多小模及女藝人,引發當時演藝圈女藝人的一陣風暴。

延伸閱讀:

做偽證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判刑3月

現主時可以退貨嗎? 連千毅名牌包原廠鑑定「假的」

辣模「子涵」遭消息指出捲入「太陽花女王」劉喬安的跨國仲介賣淫案,列名「花名冊」。   圖:擷取自子涵FB
辣模「子涵」遭消息指出捲入「太陽花女王」劉喬安的跨國仲介賣淫案,列名「花名冊」。   圖:擷取自子涵FB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23
  • H
    想也知道,一個正常的女生會穿成這樣⋯⋯⋯⋯
    2019年10月16日11:02
  • Kuan
    什麼犯罪都能扯到犯罪者很孝順,沒懂
    2019年10月16日07:48
  • Dennis Lee
    你意外嗎? 我不意外...
    2019年10月16日10:15
  • Steven
    塑膠感比較重?
    2019年10月16日06:15
  • GS
    淦,還開名車、住豪宅咧,多會賺,挖開就是個糞,還不如不要那麼臭屁!
    2019年10月16日11:2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