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臉書專頁「愛與鐵血」系列影片,在網路上打響名號,粉絲人數近30萬;但員警鍥而不捨的追緝行動,依舊無法嚇阻可疑對象拒檢逃逸,市警局認為,警方需要具重罰效力的法律當後盾,更能夠發揮打擊犯罪功效。
拒檢撞警畫面曝光 網友一面倒「支持強勢執法」
根據高雄市警局統計,全市近兩年來平均每年有70名員警攔查可疑車輛時,因對方拒檢加速逃逸、衝撞受傷。
最新一集的「愛與鐵血」影片,貼出涉嫌吸毒駕車嫌犯拒檢,飛車逃逸時撞傷上班途中的林姓警員,致林右大腿骨折及多處受傷,追捕的特勤員警得知傷者身分後,焦急地向林說:「學長,對不起!」直接訴諸網民呼籲修法,網友幾乎一面倒留言「支持警方強勢執法」。
這法能不修?拒酒測罰9萬 拒檢逃跑只罰3千
高市警局將涉嫌毒駕拒檢的始末錄製影片,在影片中比較「停車拒絕酒測」和「拒檢逃逸」罰則,前者罰9萬元並吊照3年,但後者只罰3000元至6000元,孰重熟輕標準混亂,市警局希望修法「讓法律真正成為警察後盾」。
市警局長陳家欽語重心長地說,駕駛人拒檢逃逸只能罰款3000元,沒有嚇阻作用,因此有人寧願拒檢加速逃逸,一旦撞傷無辜路人,傷者常求償無門。因此他建議修法,加重相關罰則。
警察很悲觀:無照駕駛的 怎麼罰都照跑不誤
不少網友留言支持修法,「不做虧心事,不怕警敲門」,但有網友質疑「敢逃的會怕那罰單嗎?」
蘇姓警官雖贊同影片內容,但認為修法效果不會太高,畢竟攔查不停屬行政法,若逃逸者車上有二級毒品,刑責更高,仍會做困獸之鬥;且逃逸的原因不同,例如持毒與未戴安全帽,如果都罰一樣重,恐怕不甚公平。
許姓警員說,根據他20多年的執法實務經驗,民眾拒檢逃逸,除少數酒駕、毒駕外,大多是無照駕駛,因罰款6000元起跳,怕荷包失血才拒檢逃逸,就算提高罰款為9萬元,無照駕駛者應該也是照跑不誤。
法界很分歧 有人擔心被貼上「警察國家」標籤
高雄地檢署一位資深檢察官贊同修法,他說,因攔查拒檢有列罰則,代表民眾有配合的義務,若民眾認為警察攔查有疑慮,也應停車溝通,而不是逃跑:他認為,拒檢、拒絕酒測罰則應該一樣重。一名法官說,可比照重大交通違規,修法調高至行政法最高額罰則,但不宜列入刑法。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也認為不宜修法把拒檢列入刑責,他說,目前國內對規避、妨礙、拒絕檢查行為,僅有行政處罰,沒有刑責,若對此修法,那環保、衛生、食安行政檢查者豈不是每個都要修,恐會讓外國對我國貼上「警察國家」標籤。
立委很同情 但強調修法不能侵害人權
立委陳亭妃說,支持修法重罰拒檢逃逸,以符合公平比例原則,但應該一併與警察執行臨檢盤查的範圍、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一同討論,明確定出警察執法的權限,不能侵害到人權。
立委林俊憲認為,現行法律採無罪推定論,警察盤檢人車已發生過多起爭議,依大法官解釋,警察攔檢須基於「合理懷疑」,不可恣意臨檢盤查;拒絕酒測罰9萬元,是因酒後駕車可能發生立即危險,但若拒檢逃逸要修法加重處罰,也應證明駕駛人駕車可能發生危險性才行。
立委趙天麟說,他支持修法,但須符合法律比例原則。市警局把拒絕酒測和拒檢逃逸相類比,其實不是很恰當,但他可體諒警方用意。
可憐小警察 拚死攔檢 一旦有閃失賠了自己
不少基層員警認為,打擊犯罪是警察的天職,尤其警界流傳的觀念「遇警即跑、非奸即盜」,規規矩矩的百姓,不怕警察攔檢,心裡有鬼的人才要跑!所以員警應該要勇於攔查可疑人車、甚至追車打擊不法,讓作奸犯科的人無所遁形,維護社會治安。
但也有部分資深基層員警對追車持保留態度,他們認為,追車的危險性很高,員警雖曾接受過「安全駕駛」訓練,但只有少數員警擁專業追車技術,一旦稍有閃失,對方發生嚴重車禍,造成人員傷亡、甚至波及無辜路人,或員警生意外,徒留憾事,且窮寇莫追,最好以攔截圍捕為主。
張小諺 Mr.⭕×1🩳🏆 台灣警察被一堆爛法框住手腳,難怪社會紛亂,永遠抓不完的累犯
2017年08月22日07:14
易翰 乾脆修法拒檢者,在追捕疑犯過程中所有受損害的財產、法益、刑責皆由逃逸者負責,警察可以不負責。
比討論拒檢要提高罰多少錢才能嚇阻還有用。
2017年08月22日07:18
富弘 民主國家就是法治社會 警察濫權也有法可管 警察執法是強制公權力 搞到社會不安 公權力不彰 還要配槍幹嘛? 要不要換水槍
2017年08月22日08:04
socks(襪子) 不用管用槍時機~
直接開槍打死他們比較快~
省錢省事~最起碼所以傷害都可以降低
這種人死了對社會也是一種福祉
2017年08月22日07:52
甘蔗伯 話都是你們這些
吹冷氣的廢人在講的
命是基層員警在犧牲
2017年08月22日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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