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公司頻改名…會計年資被斷 幸好討回退休金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2月15日01:22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4日14:53

桃園一家美語文教機構不斷改名,工作廿八年的蕭姓出納年資被「切斷」,法官認定新僱主概括承受權利義務,年資應合併計算,判給付一百卅多萬元退休金。

桃園地院調查,在美語補習班擔任出納、會計的蕭姓婦人,工作廿八年多;因補習班不斷改名,從廿多年前的文教機構,歷經四次改名,現在變成幼兒園,造成她年資被切斷。一年多前她申請退休時,公司拒發退休金,她以年資應合併計算,訴請公司給付退休金。

法院審理時,幼兒園以廿一年前獨資設立,園內教學、行政事務、財務出納及每學期營收支出結算分配等,都是獨立管理及執行,與該機構無關。蕭女在不相隸屬的單位工作,並非連續服務同一公司,年資已被切斷,計算年資僅八年十一個月,不符勞基法退休要件,拒付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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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查出,這家幼兒園所屬的文教機構數度改名,但新舊僱主仍是同一團隊,主要商標並未更改,新舊公司所在地幾近相同。法官以勞基法規定,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新舊僱主商定留用的勞工,工作年資應由新僱主繼續承認,雖然文教機構數度更名,但新僱主應概括承受一切權利義務,蕭姓出納的年資應合併計算,不可切斷。

法官認定蕭姓出納年資已滿廿八年,符合勞基法申請退休的規定,判文教機構應給付退休金。

美語補習班不斷改名,工作26年多的職員年資被「切斷」,法官認定應合併計算,判付退休金。(圖非新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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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
  • 小吉
    這種垃圾公司,該負的責任都只會推給社會,賺錢都自己爽就好
    2018年12月15日01:18
  • 蔡鴻鵬
    這種中小企業主還不少,為什麼不能立法防止呢?類似【一案】的建設公司,早該立法了。 所以政府(明知道問題所在),卻放任不管。 因為(不明確模糊)的地帶,就是能【貪污】的地方。為什麼呢?只有政府(主辦人員)說了就算。不排隊送【水果藍、茶葉罐】才是奇怪。
    2018年12月15日01:44
  • Joseph
    台灣應該很多類似案例,政府應不止判賠。 還要再開罰。
    2018年12月15日02:01
  • 阿恩
    一堆拐瓜劣棗都能開公司當慣老闆,真是太囂張了
    2018年12月15日05:03
  • 卡夫卡
    台灣悲歌
    2018年12月15日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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