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天龍國雇主剝光她性侵 女移工嚇到用手遮臉不敢看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2月15日11:29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5日11:29
洪姓男子聘僱印尼籍女子照顧臥床的老母親,2個月內多次要求女看護幫他按摩,還獸性大發,脫光女看護衣褲性侵得逞,洪男賠錢和解後,被處有期徒刑8月。(資料照)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家住天母地區的洪姓男子,透過人力公司聘僱印尼籍女子,來台照顧臥床的老母親,洪男趁妻子另住他處之際,2個月內多次要求女看護到臥室床上,從頭到腳幫他按摩一遍,2017年2月下旬某晚又按摩時,洪男先伸鹹豬手,後因獸性大發,脫光女看護衣褲性侵得逞,期間,女看護反抗不成,嚇得遮臉又遮眼,事後向仲介公司求救,並由鄰居協助報警;士林地院審理後,由於洪男賠錢又和解,依利用權勢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法官審酌,洪男利用雇主權勢對隻身在台之外籍藍領女移工性侵,根據醫院診斷證明造成女看護心理及精神上的陰影與痛苦相當重,念及洪男無前科,在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且已與女看護和解並當庭履行賠償完畢、表達悔意,認為他還能為自己的過錯彌補,考量修過EMBA,有碩士學位,現退休,與配偶相依為命,量處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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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企業高階主管退休的洪姓男子,2016年12月申請印尼女看護來台照顧母親,女看護來台不到2個月,洪趁著妻子未同住天母的機會,晚間多次要求女看護到他臥室床上,幫他按摩頭部、腹部及腰部,女看護因為洪男是「老闆」,工作都受到他的監督,所以對洪的按摩要求完全不敢抗拒。

2017年2月21日晚上9 時許,洪男再度要女看護到臥室幫他按摩,洪卻伸出鹹豬手撫摸她的臀部,再抓女子左手撫摸他的生殖器,右手邊摸女子的下體,然後起身將她的褲子脫下,要她跨坐腿上欲性侵,但因女子當時緊閉雙腳無法進入,洪又脫光女子的上身衣物想襲胸未果,女子全裸躺在床上,嚇得只敢矇住臉部,當洪男性侵期間,也只敢遮住眼睛不敢看。

事後女看護在屋內以市話撥打電話,向人力仲介公司求援,並透過鄰居協助報警處理,被控妨害性自主、猥褻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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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0
  • J
    「考量修過EMBA,有碩士學位」 這樣不是應該罰更重嗎?...原來法官邏輯都那麼差卻還能當法官也是醉了....
    2019年02月15日13:28
  • Jeffery
    台灣司法真的沒救了
    2019年02月15日13:11
  • 紘賓
    原來碩士,性侵不是性侵,可教化。 那國小畢業的不就判死刑,什麼社會啊⋯⋯⋯⋯ 法官是讀書讀到哪去了?
    2019年02月15日13:32
  • 偶然
    高學歷的畜生
    2019年02月15日13:21
  • Wei cheng
    判那幾年有人會怕?政府知不知道就是這些人渣敗類搞的我們台灣人在東南亞國家有些以出口外勞地區的名聲比大陸還臭…
    2019年02月15日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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