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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收租開門害房客被虐墜樓不治 房東遭判刑一年

鏡週刊
更新於 2019年05月24日10:26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4日10:26 • 鏡週刊

**2017年7月間,桃園一名戴姓男子懷疑合夥精品買賣的陳姓及鄭姓友人私吞公款,遂約2人出面談判,陳姓男子竟將所有責任推給鄭姓男子,與戴男及其他4名同夥以膠帶綑綁鄭男,並凌虐毆打鄭男達6小時之久,鄭男因想撞破玻璃脫逃,卻不幸從5樓摔下不治,戴男等人被判一年半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鄭男房東因未報警,還提供戴男等人鑰匙開門也遭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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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男四肢遭膠帶綑綁,眼看無處可逃撞破窗戶從5樓跳下,墜落2樓雨棚不治身亡。(警方提供)

根據檢警調查,戴男當時找來黃姓、司姓及彭姓同夥,先押走陳、鄭2人並載往公墓對質,陳咬定款項被鄭一人獨占,戴男聽信其言,一行人就把鄭帶去由戴承租,借給他住的房間繼續逼問,戴男向房東表示,只要鄭男還錢,就能將積欠的房租付清,房東聽到後也不顧鄭男已經傷痕累累,不但沒報警還拿鑰匙開門,讓一行人進入房內。

一行人進房後,再拿膠帶綑綁鄭四肢,痛毆逼他打電話借錢還債,鄭眼看無處可逃,索性就撞破窗戶從5樓跳下,墜落2樓雨棚不治身亡,當時到場的救護人員看到鄭脖子纏有膠帶,因此認為可疑而通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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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男與陳男一行人到案後,辯稱鄭男是因吸毒神智不清才意外墜樓,房東也辯稱只是幫忙開門,但法院根據參與者供詞及法醫鑑定結果,不採信他們的辯解,且評估犯後至今也未與鄭男家屬和解取得原諒,依私刑拘禁致人於死等罪名判處戴男10年10個月、陳男8年有期徒刑,房東也遭判處一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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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7
  • 阿中
    應該公布那個地址,提醒大家這種房東的屋子不要去租,太可怕了...
    2019年05月24日11:13
  • JT
    害人死掉也才判十年十個月 可能關一半刑期就可以假釋 台灣真是罪犯的天堂
    2019年05月24日12:07
  • Micky
    罔顧人命
    2019年05月24日12:12
  • Michael
    一條人命判1~10刑期?幹,要我一定當場找刀砍死對方所有人刑期換哩北揹!恐龍司法機構的台灣!
    2019年05月24日13:01
  • 劉新福
    合夥風險多,請多考慮一下,獨資沒有風險,也不怕錢財被捲款潛逃,害人5人組先關個10年再說。
    2019年05月24日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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