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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法修法 新增解任董監事4種不法行為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5月22日15:10 • 發布於 2023年05月22日15:10
金管會預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擴大投保中心可訴請解任公司董監事的項目和範圍。(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金管會預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擴大投保中心可訴請解任公司董監事的項目和範圍,新增董監事簽假財報、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等4種不法行為,此外訴請解任範圍,擴及「跨公司」,草案預告至6月9日後,將送行政院審查,預計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現行投保法只有針對操縱股價、內線交易、期貨詐欺等3種不法行為,投保中心可代表投資人提起訴訟、要求解任,但實務上最多是「簽假財報」。據投保中心統計,2019年至今,解任訴訟案件以財報不實最多,達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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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此,修正草案新增公司董事或監察人從事財務報告或公開說明書不實等證券詐欺、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等4種不法行為,屬不適合擔任董事、監察人職務之情事,有解任必要,投保中心得代表提起解任訴訟。

過去公司董監事有不法行為時,投保中心都只能依損害公司訴請法院裁判解任,違法的董監事若已跳槽、換公司,法院並不受理,因此修法也讓訴請解任範圍擴大為「跨公司」,要將不法的董監事揪出來。

而依現行規定,董監事經判決解任確定後,3年內都不能擔任上市櫃或興櫃的董事、監察人。投保中心需在知悉不法情事的兩年內、或事發10年內提解任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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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法通過後,投保中心已提起訴訟、但尚未終結者,將適用新法。而修正草案也規定,若判決結果是全案勝訴或上訴,以公告替代書面通知投資人;不提起上訴時,則7日內書面通知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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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Tien
    正面表列就是開漏洞的開始,官商勾結很明顯
    2023年05月22日23:55
  • 𝕵𝖆𝖌𝖚𝖆𝖗𝖔𝖓𝖌
    有圖利高端貪污疫苗,人民的身家性命財產… 宦佞閹賊狗官者絕對不得好死! 斷子絕孫。永入阿鼻地獄不得超生… 民進黨的金主就是詐騙集團。 完全執政 絕對貪腐! 2024政黨輪替,讓貪污與詐騙的宦佞閹賊在台灣消失。 從上到下從北到南,司法腐敗的貪污詐欺共犯結構… 台獨廢死和貪贓枉法司法狗宦毒瘤! 為了台灣的下一代,絕對下架下三濫的民進黨。
    2023年05月22日16:57
  • Xiang
    台灣自李登慧時代累計至今,總詐騙人數增加多的嚇人。法太輕,官商想詐騙,在脫產不付一毛錢,ㄧ堆人靠騙輕鬆錢生活(這要將經國執政時可是重法)
    2023年05月23日01:25
  • 當選無效 立法者就直接給予刑事責任 騙到哪也騙
    2023年05月23日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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