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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男趕搭火車硬闖平交道遭判3年2月徒刑 網驚:比詐欺判更重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1月24日03:53 • 發布於 01月24日03:54

記者陳佳鈴/彰化報導

彰化賴姓男子為趕搭火車,竟然冒險把桿子往上掀硬闖平交道(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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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賴姓男子為趕搭火車,竟然冒險把桿子往上掀硬闖平交道(示意圖/資料照)

為了趕火車硬闖平交道,這名彰化男子付出極慘的代價!彰化賴姓男子為趕搭火車,行經二水鄉海豐路平交道時,明知遮斷桿已經放下,竟然冒險把桿子往上掀硬闖平交道,所幸列車急煞才沒釀成意外。近日賴男的行徑遭到法院判刑,法官依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判3年2月刑期。

根據判決書指出,賴姓男子去年騎機車要趕到台鐵二水站搭車,當時要通過平交道前柵欄已經放下,警鈴也不斷響起,但賴男怕搭不上火車,既然掀起柵欄騎車硬闖,當時列車僅距離男子不到60公尺,所幸駕駛員急煞才保住賴男的小命一條。不過賴男似乎不以為意,衝撞西側遮斷桿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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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被告不顧公眾交通往來安全,任意闖越平交道,如果遭火車撞擊,可能造成火燒車或火車翻覆等事故,對火車行車安全有潛在重大危險,實無足取,參酌被告犯後僅坦承過失犯罪、否認故意犯罪等,依犯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根據刑法第184 條「妨害舟車及航空機行駛安全罪」 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 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 該起案件也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要重判才知道闖平交道的代價有多大」、「從來不知道闖平交道還要負刑責?」、「比詐欺、竊盜還判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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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
  • 陳恩怡(Glass)
    判真輕,一車子的人命
    01月24日09:47
  • 劉瑞忠
    列車上幾百個人命如果因你的車輛導致出軌我看還嚴不嚴重。 說什麼比什麼罪還重的天才自己想看看。 普悠瑪出軌就死了幾個?
    01月24日09:37
  • 劉彥志
    詐欺是你貪,他媽怪誰,你雙手奉上的欸
    01月24日10:38
  • emma
    「不以為意,衝撞西側遮斷桿後離去」 所以他所以他是用交通工具(車子)硬過??!!! 萬一撞上了不就像李義祥的事件一樣......
    01月24日10:09
  • 不是羊
    不然呢?列車一出軌,死多少人是詐騙能比的嗎?白藍腦只會整天嘴詐騙
    01月24日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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