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後,遭勒令停業,百貨員工和櫃位廠商聘僱員工,何去何從,市府勞工局今天(20日)舉辦「新光三越勞權說明會」,上百人出席,櫃哥櫃姐憂心忡忡,有人問雇主調動工作地點,或強迫員工,以特休抵充上班時數不足,是否適法。勞工局長林淑媛要求業者善盡企業責任,勞工若有爭議,市府全力協助。
為協助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受影響的勞工,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今天辦理第一場「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受影響勞工勞動權益及相關服務資源說明會」,由勞工局長林淑媛親自主持,向事業單位與勞工說明停工期間勞動權益、就業服務及轉職訓練等,並提供後續就業服務徵才資訊。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也派員前往說明職訓資源、勞保局台中辦事處則於說明會現場協助勞工查詢勞保相關權益,現場共有勞工近100人參加,及29個櫃位廠商到場,關心勞動法令與自身權益。
林淑媛說,爆炸事件發生後,勞工局第一時間即派請職災個管員聯繫受災家屬,並關懷受傷勞工,同時配合都發局展開大型百貨商場及量販店聯合稽查,並將相關勞動權益及就業資源於勞工局官網設置專區,提供受影響的事業單位與勞工查詢運用。
一名櫃姐無奈表示,公司在中部只有新光設櫃,接著可能要去新竹或台南的櫃點工作,雖然公司有說會補貼交通食宿等,但仍造成生活困擾,畢竟過去都在台中工作,往北或往南都不方便,有聽說其他人要先打工或兼差解決經濟問題,畢竟櫃姐是仰賴業績計薪。櫃姐強調,至今還沒聽說有被資遣的,但大家近日都只支領底薪。這場說明會,上百人參加,有人問雇主調動工作地點,或強迫員工,以特休抵充上班時數不足,是否適法。還有人問資遣費問題。
勞工局已收到新光三越14家櫃位廠商,申請資遣通報28人,局長林淑媛說,目前有4家8人,因為櫃位契約到期而通報資遣,另有1家是因為員工考核未通過,引用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通報資遣,其餘則為受到此次爆炸事件影響而資遣,詳細原因會再釐清,了解公司是否均符合規定,也要求新光三越協助櫃位及外包廠商盡量朝安置員工方向努力。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統計台中新光三越自行聘僱有303名員工,櫃位廠商833家,清潔廠商1家及保全1家,經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聯繫,多數櫃位廠商皆以盡力安置勞工為目標,勞工局也提醒雇主一定要遵守「調動工作五原則」,不得有不利變更,且須提供必要協助,如交通或宿舍等,並事先跟勞工協商,若勞工認為有不利對待,可向勞工局申訴。(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