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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命臭豆腐3死2傷!他揭「15歲少年最慘下場」網氣炸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3小時前 • 發布於 14小時前

社會中心/曾郁雅報導
17日晚間台北東湖市場發生重大傷亡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開出祖父的廂型車上路,沒想到竟發生暴走蛇行的狀況,甚至失控撞入路邊的臭豆腐店,造成3死2傷的悲劇,經警方確認該名少年無酒駕、毒駕,詳細肇事原因有待釐清,誇張的案件發展瞬間惹怒不少網友,更有居住在東湖的民眾瘋狂熱議該名少年有可能面臨刑責,公開相似案件的「可能下場」,讓其他路過網友一見到「刑期數字」,都瞬間血壓飆高,留言痛罵:「太不合理了吧!」。

少年駕駛車輛蛇行衝進臭豆腐店。(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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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晚間台北市內湖15歲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箱型車,行經東湖市場高速撞上一名盧姓機車騎士,接著局面徹底失控,整台車一路連著機車駕駛、撞進安康路上的臭豆腐店家,讓當場2名客人,加上被撞的機車騎士,共3人不治身亡,除此之外店內的陳姓40歲老闆娘,以及41歲黎姓女店員都被油鍋燙傷。

3死2傷車禍在東湖社團引發大量關注。(圖/翻攝畫面)

少年初步供稱自己「會車緊張失控」,在現場員警打電話給家屬之後,少年父親才得知自己的兒子偷開車出門,甚至釀下奪命大禍,東湖市場亡魂臭豆腐事件一發生,立刻讓許多在地居民現身網路社團,積極關切肇事少年可能的法律責任,就有網友查詢相似的案例,分析表示:「查案例,刑事部分,因為並無肇事逃逸也無喝酒,加上屬未成年,若能與對方達成和解,可向法官爭取緩刑或僅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讓該名網友搖頭:「太不合理了吧!」,路過網友也氣炸:「超衰」、「如果是這樣,也太不合理了……」、「台灣未成年現在就是無敵星星狀態。」、「雖然不想這麼壞的說,還真希望靈魂跟著他讓他遭報應。」、「……含冤難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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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面對15歲少年無照鑄成大錯的情況,感到十分憤怒。(圖/翻攝畫面)

事實上,根據「台灣高等檢察署」整理,我國刑法第18條第一、二項規定,未滿14歲之少年若有不法之行為,不加以施以刑罰,而14歲以上未滿18歲,則得以減輕其刑。18歲之前不具有刑法完全責任能力,而監督家長雖然不會有刑責,但也可能需要接受8~50小時的親職教育,如果不接受或時數不足,則有可能裁罰5千至3萬元,且可連續處罰至接受為止;至於民事責任,只要少年行為造成他人損害,少年雖然未成年,但只要有識別能力,也必須自行負責損害賠償,家長則有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法務部也曾經公告,青少年無照駕駛撞傷人,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汽車駕駛人還有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則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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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4
  • Doris
    支持下修刑事責任年齡!支持死刑!!
    11小時前
  • Antonio Wen
    簡單 叫個15歲的把肇事者撞殘再把他爸媽撞重傷,讓肇事者也親眼看到撞他的人只判6月還能易科罰金
    12小時前
  • Yen Ming
    死三個人只要做一年牢 出來就是自由之身,真划算?
    12小時前
  • Lay pyi
    牠家人也要死三個才合乎公平正義!
    10小時前
  • Justin
    所以 眾人應該當場把這屁孩踹死
    1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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