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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職權行使法釋憲 賴清德:願在「朝野共識」赴立院國情報告

台視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憲法法庭今(25)日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釋憲案,作成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其中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一項不違憲,但無法就內容要求總統即問即答、聽取建言,總統府方稍早也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總統賴清德也透露,願意在立法院朝野黨團具共識前提下,就總統之憲法職權,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從修法到釋憲的過程中,社會上有許多討論與辯證,如今憲法法庭已經作出判決,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釋憲案的判決結果,也期盼朝野各政黨能夠共同攜手,守護我國自由民主憲政體制,為國家永續發展及人民權利福祉共同努力,讓台灣的民主更深化、更具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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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郭雅慧進一步表示,賴總統也願意依照憲法法庭最新判決意旨,並在立法院朝野黨團具共識前提下,就總統之憲法職權,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於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向全體國人報告國家發展情勢。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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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6
  • Wayne
    先去再講 沒啥誠信的人
    9小時前
  • 里昂林
    綠狗大法官都幫你清德宗立好康莊大道了,真的是無恥至極!總統國情報告不能被限制主題,立委不能提出建言,你去不去有什麼不一樣。
    8小時前
  • 柏格-張
    內文...民進黨在國會居於少數,無法把潘朶拉的盒子蓋回去。失了裡子,只好造謠、生事,在街頭搞「大腸花」,用愚民的方式,掩飾海水退潮和猴子屁股紅的窘境。 翻開2015年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蔡其昌、陳亭妃所提的國會改革方案,清楚提到:行使人事同意權時,應舉行聽證會;以及,國會調查權之行使,應明訂聽證權和調查權。 前立委林佳龍過去積極主張修法,訂定藐視國會罪,針對在國會說謊、作偽證的官員科以刑責;而民進黨過去也曾批評,沒有調查權的立法院,就像缺了牙的老虎。民進黨總召柯建銘亦主張前總統馬英九,應首開憲政先例,前往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即問即答。 昨是今非,令民進黨在國會不僅自失立場,反改革更缺乏正當性。 黃光芹直攻》反國會改革,民進黨的永罪碑!PChome Online 新聞 https://news.m.pchome.com.tw/politics/umedia/20240522/index-71631967257923283001.html (2018年) 國會改革 呂秀蓮:民進黨沒有藉口了 https://visionproject.org.tw/story/4890
    7小時前
  • 老家違建要拆了沒?工寮還會增加變大...一堆人在幫忙解套最後變成要捐贈笑死 賴皮寮還比較快
    6小時前
  • Laiyanghung
    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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