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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甘作法盲瞎挺柯文哲」簡舒培:不是找錯法條就是只講一半

新頭殼
更新於 09月16日03:39 • 發布於 09月16日03:31 • Newtalk新聞 |張柏源 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中)、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右2)、立委林國成(右1)、副總召吳春城(左1)、立委黃珊珊(左2)。 圖:周煊惠 /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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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容積率重大弊案遭羈押禁見,民眾黨全黨救一人,為了護航柯文哲,民眾黨特別製作圖文懶人包反駁柯文哲涉嫌圖利的指控並宣稱,內政部一般性容積獎勵20%上限全國一致,時任北市府以「細部計畫」給與京華城容積獎勵並無違法。卻遭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列打臉,她痛批「民眾黨瞎挺柯文哲,全黨甘作法盲!」更質疑前台北市副市長、民眾黨立委「三次便當會都有妳,忙著用法律解套的黃珊珊,在京華城案的角色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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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舒培15日在臉書發文寫道:「民眾黨在全台開講煽動仇恨之餘,做了一份懶人包主張柯市府給京華城20%容獎不違法,結果漏洞百出,不是找錯法條就是只講一半,最關鍵的疑問一個都沒回答到,越顯得柯文哲給京華城這20%容獎超級不合理、非常不合法。不曉得主導這份懶人包的,是卡提諾法學院榮譽博士黃國昌,還是剛想拿法規幫柯文哲解套就被一堆議員打臉的黃珊珊?」

簡舒培直言:「被打臉一次不過癮,那我們再來打第二次!」她首先指出:「拿台灣省的施行細則套在台北市,在民眾黨唸書犯法是不是?先說重點:民眾黨提的法規是《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上過公民課都知道『直轄市』跟『台灣省』不一樣,想拿台灣省的施行細則套在身為直轄市的台北市,只會讓人家笑你們沒讀書。退一萬步講,民眾黨引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都還是只敢講一半」。

簡舒培續指:「因為這條明定:『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而京華城2001年落成、2019年歇業、2020年拆除建物,算來算去都不到20年。民眾黨想幫柯文哲解套,結果不僅找錯適用法規,連拿來當救命稻草的法條都完全不適用,更凸顯柯文哲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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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舒培接著表示:「原來在黃珊珊眼裡,京華城=台北市政府?為了幫柯文哲依法無據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解套,身為律師、前副市長的黃珊珊提出《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容積率』主張於法有據。但是,黃珊珊迴避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京華城細部計畫的申請單位是『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

簡舒培質問黃珊珊「『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難道等於『台北市政府』嗎?法規說得很清楚,是『市政府』認為有合理使用必要時,才能擬定細部計畫規定,京華城又不是台北市政府,憑什麼提出逾越法令的要求後,身為台北市長的柯文哲還像小弟一樣幫忙親核公展、加速推動細部計畫變更?」簡舒培也質疑:「除了京華城,全台北市還有那個案子可以靠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拿20%容獎?」

簡舒培說明:「為落實及有效管理台北市的都市計畫,台北市有一條法規叫《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當中第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就是市府在辦理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再一次打臉民眾黨宣稱的台北市並未規定通案原則。柯文哲給京華城20%的三項自創容獎項目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如果不是獨厚、圖利京華城,為何不是先修法,讓全台北市都能比照適用?」

簡舒培提到:「《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在柯文哲任內的2021年就修正過3次,為什麼一直沒把這三項容獎項目納入,讓全台北市的建物都能適用?這也更凸顯, 柯文哲同意給予的20%容積獎勵就是獨厚京華城!」她並強調:「京華城的加速推動過程,都與三次便當會有關,黃珊珊也是與會的市府高層重要人士。整個京華城細部計畫涉及的法律問題相當多,在市府的決策過程中,當公務員都示警這樣可能違法時,是誰提供柯文哲相關的法律見解?」

簡舒培更懷疑:「現在黃珊珊引用《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來合法化柯文哲圖利京華城的行為,是不是當初柯文哲親核各項關鍵文件時,就是黃珊珊告訴他這樣做是沒有問題的?最後,黃珊珊嗆說『都委會都有錄影如何違法?』卻沒想過,有錄音、錄影還仍質疑違法給容獎的柯文哲有多大膽!這也是柯文哲的拿手招數,打著公開透明的名號招搖撞騙,背地裡卻搞了一籮筐狗屁倒灶的破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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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維澤
    塔綠班:有抗中保台貪一點點沒關係啦!有做事貪一點點沒關係啦!
    09月16日13:39
  • James Lee
    有些人整天編故事,翻車繼續編,檢調NCC完全視而不見,放任這些噁心的媒體跟官員繼續帶風向,全民看在眼裡
    09月16日08:47
  • 林通海
    台北市政府的副市長局長都委會委員都說這20%是圖利罪不能淦,是假老二硬要淦的。 法官也認定是假老二明知而故意為之。是誰在造謠?就是你們這些文盲小草! 裁定理由全文如下: 法官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09月16日12:04
  • cute
    民眾黨好恐怖喔詐騙集團
    09月16日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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