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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檢收賄替業者護航 判囚10年定讞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9月19日04:49 • 發布於 2019年09月19日04:49 • 林偉信
資料照片。林偉信攝

前檢察官詹昭書被控在新竹地檢署任職期間,收賄替溫泉業者、汙泥廠護航,一審判他無罪,之後高院、高院更一審、更二審都將詹男判處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73萬多元沒收,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已遭停職的詹昭書在2009年任職新竹地檢署期間,收受溫泉業者提供的昂貴汽、機車代步,並佯稱能協助解決汙泥廠圍廠事件,利用自己輪值內勤之際,受理且主導案件偵辦,藉此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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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廉政署據報後展開搜索,拘提詹到案,訊後將他起訴並求處重刑,但新竹地院卻認定,證據不足證明詹昭書有利用職務,以欺騙手段讓張姓、何姓業者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判他無罪,經上訴後,高院、更一審都改判10年徒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

高院更二審認定詹男收取業者的利益有對價關係,構成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詹的行為令全體檢察官蒙羞,戕害民眾對司法機關的信賴,且他犯後一再飾卸、否認犯行,將他判刑10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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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4
  • 淑萍
    全世界公認的貪污阿扁判幾年現在還不在外面趴趴走開演講真是台灣之恥, 台灣根本就沒有法律可言
    2019年09月19日09:04
  • 洪中正
    73萬不法所得關10年!夠嗎?
    2019年09月19日08:58
  • 龍哥
    才判1O年?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這樣的判決,明顯護短,更是官官相護的證明,叫老百姓如何相信司法
    2019年09月19日08:30
  • Minlarm
    冰山一角… 司法之所以荒腔走板,不會只因恐龍樂意當恐龍。
    2019年09月19日07:56
  • L.C.J
    台灣人民都忘了嗎?台灣法律早就死了 對百姓有用對狗官是沒用的
    2019年09月19日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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