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肅貪組檢察官陳淑蓉偵辦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涉嫌以虛報人頭方式詐領助理費一案,昨(18)日發動搜索,檢察官偵訊後,認為舒翠玲等3人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據之虞,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表示,檢察官昨天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搜索被告舒翠玲服務處、住處及陳姓助理住處等3處,並前往桃園市議會調取相關檔卷及文件,另傳喚被告等6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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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舒姓被告前為桃園縣第14、15、17屆縣議員、桃園市第1屆市議員,現為桃園市第2屆市議員,涉嫌自民國99年起,以未實際擔任助理工作之陳姓被告等人為人頭助理,向桃園縣(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使不知情之桃園縣(市)議會出納人員,依舒姓被告出具之不實文書,將助理薪資撥至人頭帳戶,詐領金額約新臺幣1,090萬餘元。檢方將持續追查其等不法所得,儘速查明案情真相,嚴厲打擊貪瀆不法。
賴連水 國民黨六連覇市議員,馬失前蹄,這下子錢途烏有
2020年02月19日04:11
Pailu 只要不寫黨籍,一定是KMT,很少意外
2020年02月19日05:12
Pan~潘 國民黨的議員最清廉了 加油
2020年02月19日04:43
阿達一族 真好賺
2020年02月19日04:10
JiaQi 1100萬 有人一輩子都賺不到
2020年02月19日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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