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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欽罰俸1年 黃國昌:官官相護、司法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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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1年12月24日03:13 • 發布於 2021年12月24日03:13 • 新頭殼newtalk |林朝億 台北市報導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資料照片)   圖:擷自《國立臺北大學校史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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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法院今(24)日判決石木欽罰款最後月俸給總額1年。對此,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臉書發文指出,這個處罰,大概只是石木欽藉由翁富商買股獲利的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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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說,在翁茂鍾「百官行述」的世紀司法醜聞中,敗行劣跡最為嚴重、遭到彈劾的石木欽,今早懲戒法院宣判:「罰俸1年!」
黃國昌表示,這個處罰,大概只是石木欽藉由翁富商買股獲利的零頭。簡直是在世紀司法醜聞中,再創一個世紀司法大笑話!

黃國昌痛批,如此官官相護的輕縱,不僅根本無法挽回石木欽對司法公正所造成的傷害,只是再次重創了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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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傅威銘
    台灣還有法律嗎!法律是保護執政黨的人:不是保護弱勢團體的
    2021年12月24日06:21
  • 老品哥-Pingao
    顏色對了,再大的事也是小事。
    2021年12月24日04:09
  • William
    官員違反法紀,不重罰而輕放,如何取信於人民?
    2021年12月24日03:45
  • 建誠
    台灣已經被塔綠畜班亂成人治地區,一切只有綠畜法說了算。
    2021年12月24日03:42
  • MAKOTO
    跟唱歌喝酒搖屁股的防疫狗官僚嘴臉一樣
    2021年12月24日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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