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一名陳姓檢察官今(10)日遭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率2名案件當事人,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遞狀請求評鑑,原因是陳姓檢察官在偵辦妨害名譽案時,偵訊態度強硬、言語有性別歧視。
司改會接獲李紫彤、嚴毅昇的申訴,該2人於2021年11月間因親眼看見一位文學界名人性騷擾某與會的年輕女性,所以2023年6月間國內興起#MeToo運動期間,在臉書上揭發此事,2名發文者均遭該位涉及性騷擾的文學界名人提告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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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台中地檢署陳姓檢察官負責偵辦,然而,李紫彤、嚴毅昇向司改會反應,陳姓檢察官於2023年11月27日、同年12月21日的訊問過程常帶強硬態度、不耐煩、語氣不佳,頻頻打斷當事人陳述,也有性別刻板印象,例如:「我沒有興趣知道你們的前因後果!」、「問什麼就答什麼」、「那個無關我沒有要問這個、我沒興趣,你就回答到底有沒有辦法確定說的是真的?」、「年輕人當鍵盤俠」,且一再詢問其一當事人是不是女生,構成對性別歧視的言詞。
司改會強調,本案並非一般誹謗案件,而是公民在MeToo運動中聲援父權結構下難以發聲的被害人後,遭到有權人士以司法訴追的衍生案件;而本件被告最終雖獲不起訴處分,但對民眾而言,司法並不是「反正最後沒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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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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