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尹錫悅,今(19)日批准了南韓法院拘留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所提出的「拘留同意請求書」。
根據流程,請求書在經總統批准後,將報請國會處理。國會議長在收到請求書後,應該召集國會全體會議,對相關案件進行報告,國會全體會議應該在報告後24小時到72小時內,根據相關案件進行表決,也就是是否同意法院,拘留李在明。因此,南韓國會可望在20日的全體會議上,提出這件議案,並且在21日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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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涉嫌在2014年到2015年,利用市長職務之便向私人開發商提供各種照顧,並且還涉及索賄,與唆使他人做假證。
謝放鳴 不要停繼續打,直到全部戰死,再告訴我誰贏就可以了,拒絕台灣建交關係整天只會講幹話,2023年戰爭就到了!.戰場在美國境內真的很爽,2024年開始美國必敗
2023年09月19日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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