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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上訴逆轉!罵吳宗憲「吃洨」判拘、賠80萬確定 「公開道歉」廢棄發回

太報
更新於 12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 侯柏青
網紅館長陳之漢。資料照。陳品佑攝

館長陳之漢2019年間在YouTube頻道直播大罵綜藝天王吳宗憲,還動輒以「你吃洨」、「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等穢語侮辱吳宗憲,吳宗憲提告後,館長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58天,另須賠償80萬元定讞。不過,高院更一審判決館長須在臉書粉專及YT上刊登判決要旨,館長上訴逆轉成功,最高法院認為要詳查必要性,廢棄發回高院更審。

館長因為不滿吳宗憲2019年8月5日在YouTube開直播發表對於「網紅」的觀點,他在3天後晚上展開反擊,他的直播標題為【館長 吳宗憲:網紅文化/演藝界都須養成素養?有網路就能當網紅?拿起機器就要直播?】,館長痛罵吳宗憲「我學他那種機掰個性,說那種機掰懶叫話(台語)」、「你吃洨(台語)也沒有人要看你知道嗎」、「本土天王,OOO(三字經)」、「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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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錄《小明星大跟班》。資料照。中天綜合台提供

吳宗憲事後對館長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案件部分,陳之漢在一審認罪,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58天,緩刑2年,在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支付公庫10萬元,並不得對吳宗憲有公然侮辱和誹謗行為。陳之漢未上訴,全案定讞。

至於民事部分,法院判館長賠償吳宗憲80萬元確定,但吳宗憲另要求館長公開道歉以回復名譽。不過,憲法法庭判決「強制道歉處分」違憲,高院更一審判館長必須在「館長成吉思汗」YT頻道、臉書粉絲專頁「飆捍」連續刊登3日判決要旨,且要求置頂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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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要求館長在臉書粉專、YT頻道刊登判決要旨以回復名譽,這部分由於牽涉人民的表意自由,因此必須嚴加審酌,故廢棄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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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3
  • 志能
    嘴巴臭。靠抖內要賺多久。
    6小時前
  • 陳銀炎
    出口不要成髒,講道理,論是非,髒嘴巴,就輸一半了
    4小時前
  • 台派的妹比較多漂亮的,why?
    現在台灣除了偏獨的,全部都在拿中國錢賣台,以為可以榮華富貴,真是腦子當大腸用。 小粉紅不用嘴,去查查統促黨收的7400萬台幣,我估計你們那報的帳至少是7400萬美金, 你們抽烟喝酒,加油買房,大約70%是税,我們台灣的假舔共真騙錢舔共派,好像你小粉紅也給錢了,雖然大部分被貪污掉。 藍白拖問題底層邏輯: 小粉紅是裝了腦塌操作系統,很可憐没辦法救; 藍白拖呢是很可惡,没有想為台灣未來做點事,只在搞錢,畜牲不如,灌年輕人錯的價值觀來騙錢,民主自由必然被你們毁了。
    7小時前
  • 楊sir
    我微笑了!嘴角上揚:活該啦!
    4小時前
  • 何熙隆
    這是正義的顯現,正義終戰勝邪惡。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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