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製毒師遭電子監控!他當「水電工」抱怨追蹤電話接不完 法院同意拆了

太報
更新於 19小時前 • 發布於 13小時前 • 侯柏青
電子腳環。資料照。讀者提供

一名製毒師詹男因參與製作第三級毒品遭收押,今年初獲一審法院交保10萬元,但被要求戴上電子監控設備,案件正上訴二審纏訟。詹男向法院表示,他一向遵守規定,但配戴設備以來常會不慎劃傷小孩,而他擔任水電工,必須在高處和訊號不良處工作,監控中心卻屢次收不到訊號而頻頻打電話確認,對他造成極大困擾,因此聲請法院撤銷監控。高院審酌後准許撤銷,可抗告。

判決指出,詹男參與製作及販賣第三級毒品遭收押,一審今年1月裁准交保後,6月判他5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高院審理中。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詹男向二審合議庭強調,他自從接受科技監控處分後,一直遵守相關事項並定期回傳照片到監控中心,而且一審法院判決後他就沒有再犯,也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他可能會逃亡。

詹男哀怨表示,他戴電子腳環以來,陪小孩玩耍時,有時會不小心劃傷小孩子,而他當水電工謀生,經常得在高處或訊號不良處工作時,也出現監控中心必須頻繁電聯他確認行蹤的狀況,顯示科技設備監控造成他的家庭生活及工作上諸多不便,他希望法院體諒其情況,撤銷科技設備監控。

合議庭指出,詹男今年1/9獲法院具保10萬元,法院並諭知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另須搭配科技監控設備8個月,他一審獲判5年10月;二審合議庭今年8/23接手審理後,裁定他自9/2起繼續接受科技監控設備8個月。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合議庭指出,詹男涉犯毒品、組織犯罪條例的罪嫌重大,羈押原因依然存在,但考量他從偵查、一審法院及二審準備程序庭均坦承犯行,在權衡訴訟進度及他的生活狀況及影響等條件後,合議庭認為沒必要繼續命他接受科技監控,因此准予撤銷,命他可以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由監控中心)拆掉設備。可抗告。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37
  • 薯條
    司法就是個笑話,製毒害人還能討價還價
    12小時前
  • 聖儒
    不行 就回去關嘛
    11小時前
  • 建誠
    難道呆完是犯罪天堂。
    11小時前
  • 沉睡
    電話接不完? 不會是邀請再製造毒品的電話? 然後呢? 等人跑了或再犯案了 再說早知道就不拆除電子監控 現在法院都流行重拿輕放 都成國際笑話了 已經對犯罪者沒有震懾作用了 要不要也順便拆除了?
    10小時前
  • Mark
    再重做一副不會划傷的就好了? 戴上是一定要的!各人造業各人擔! 你他媽的賺了不少錢現在叫你戴個 電子腳鐐你在哭爸啥意思? 8+9是沒什麼可以討價還價的餘地! 那張錫名想出去都不行了你還能在 外面到處跑還要求這樣多? 給你戴五個電子腳鐐好不好?
    9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