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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大選前帶里民赴北京 兩岸交流總會理事長獲判「無罪」理由曝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中華兩岸活動交流總會理事長王懋昌被控在總統大選前以參訪團名義,帶74名里長及里民,接受大陸台辦落地招待,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但高雄地院認為王曾三申五令交代「不涉政治、不談選舉」,判王無罪。

高雄地檢署原起訴王懋昌,認為他明知大陸台辦對今年總統選舉,傾向支持主張「兩岸一家親」、「兩岸關係更好」的陣營,去年9月,以「高雄里長民眾北京東城參訪團」名義,帶74名高雄市岡山區、鼓山區及鹽埕區里長及選民,自高雄赴北京,接受台辦全程7天落地招待,團員僅付機票錢,行程中並安排與台辦幹部座談,因此認為他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不過王懋昌在庭審時堅決否認犯行,表示這趟大陸行沿用他10多年來的交流模式,「純粹是民間交流」,組團前及組團後,他無論在通訊軟體群組、機場,都嚴格要求團員不談政治、不談選舉,不做雙方政府的批評,純粹是社區、文化及宗教交流。他認為,「10多年來都是合法的行為,碰到選舉時通通變成不合法,我們認為這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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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訊團員,有人認為在旅遊淡季,團費2萬多元並不低廉,其中還人說本來就有自己的政治傾向,回台後也參與民進黨總統及立委候選人的造勢活動,這趟純粹去旅行。

合議庭認為,王懋昌未向團員提及落地招待,更三令五申交代是純粹旅遊交流行程,不涉政治、不談論選舉,團員也認定這次出團純為旅遊參訪,自付團費並沒牽涉陸方資金補助,回台後仍參加支持政黨及候選人活動,無證據足以證明被告與大陸台辦共同宣傳,或以招待旅遊約定團員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或接受陸資在台從事選舉活動,判決王懋昌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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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兩岸活動交流總會理事長王懋昌大選前帶選民赴大陸,被控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獲判無罪。記者林保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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