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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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有25個公共圖書館,民眾跨館借書每冊須給10元處理費,通閱代借從109年7月1日至112年9月底止,計2萬8000餘冊,共收費28萬餘元;議員定期會關切,縣長張麗善裁示,基於鼓勵民眾閱讀、借書的精神,113年起免收10元處理費。
雲林縣通閱服務代借服務,依「使用者付費原則」,代借圖書資料以每張借閱證可借閱15冊為限,以冊為計費單位收取10元,弱勢低收入戶收取每冊5元;代還均不收費。政策上路4年,計2萬8000餘冊,共計收費2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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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簡慈坊提議,認為通閱代借10元處理費雖不多,但縣民看到要收費就卻步,建請比較六都及其他縣市取消10元通閱處理費,讓喜愛看書的學生及青年朋友能更加廣泛借閱書籍。
縣長張麗善裁示,基於鼓勵民眾閱讀、借書的精神,體現整個雲林都是你的圖書館,縣府克服人力、費用問題,明年1月份起免收10元處理費。
文觀處長陳璧君說,通閱10元處理費是希望縣民能慎重借書,跨館代借服務最繁重工作是從架上尋書、書籍分揀等遠超過十元。今年通閱處理費預算編列180萬元,相較桃園市、臺中市跨館借閱免費預算900萬元低了許多,呼籲讀者慎重借書、準時還書,更鼓勵借閱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