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國內經濟,行政院昨宣布1000變3000的「三倍券」將在7月15日正式上路,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3)表示,民眾事先花自己的1000塊換來的三倍券,形式上跟禮券相似,呼籲政府不該設使用期限,若在年底前未消費完,應要全額退費。
行政院宣布振興三倍券,主打要讓民眾好領好用刺激,分成實體與數位方式,提供國人三加一的自由選擇方式,但仍有使用限制,可帶來的實際效益也引外界質疑,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表示,政府不應對民眾購買的三倍券設使用期限,因為三倍券的形式上和百貨公司的禮券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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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達指出,根據「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禮券上不得記載使用期限,雖然政府推出三倍券是為了振興經濟,但形式上與禮券類似,且其中還包含民眾自己的1000元。
因此,消基會呼籲政府應在年底給予振興券低於1000元面額的民眾退費,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同時也要求政府後續應快速撥款給拿到三倍券的店家,才能確實促進國內經濟振興。
唐 愛無限 消基會真好,不然老百姓又被詐欺集團騙去。
2020年06月03日07:23
姚勝 終於有人敢站出來為百姓發聲了
2020年06月03日07:26
wen chi 可惜了,
消基會秘書長這位置又要換人當了。
2020年06月03日07:28
大衛 幸好有消基會,不然被政府跟銀行騙都不知道
2020年06月03日07:26
😆 CHIA YU(徐嘉妤)😆 搞這個有的沒有的有屁用啊你乾脆發現金給人家就好了蘿莉多說的尤其是老人家根本不會用無聊透頂您可不要
2020年06月03日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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