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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腿也不能攜帶入境! 高雄機場今天抓到5件非法肉品開罰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12月15日12:38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5日12:37
查獲的越南雞肉鬆。(記者洪定宏翻攝)

首次上稿 19:34更新時間 20:37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防堵非洲豬瘟入侵,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與相關單位合作,今天截至晚間7點,在高雄國際機場已查獲5起攜帶違法肉製品入境案件,分別來自越南、馬來西亞及泰國,各裁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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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機場檢疫站說,2名越南籍旅客今天中午約12點入境時,分別被查獲0.85公斤的雞肉鬆,以及2.1公斤的豬肉凍與炸豬皮。

下午約1點,馬來西亞籍旅客被查獲2.1公斤的雞腿;下午約3點,台灣籍旅客從泰國返高,被查獲0.16公斤的炸豬皮製品。

晚間約7點,台灣籍的越南新住民攜帶越南出名的酸肉製品(內含豬肉)3公斤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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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機場檢疫站統計,在罰則修改之前的10月18日至12月13日,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開出的最高額1萬5000元罰單,總共136張;今天查獲的5件,依新修正的「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各裁罰3萬元,希望能有效遏止旅客攜帶違法肉製品。

而根據防檢局公布的裁罰基準,旅客自中國等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類等產品入境,第1次罰5萬元,第2次罰50萬元,第3次以上罰100萬元。自越南等口蹄疫或高病原性禽流感疫區違規攜入家畜或家禽肉類等產品,第一次罰3萬元,第2次罰30萬元,第3次以上罰100萬元。自美國等其他非疫區國家違規攜入相關肉類等產品,第1次罰1萬元,第2次罰10萬元,第3次以上罰30萬元。

查獲的越南雞肉凍(下)及炸豬皮(上)。(記者洪定宏翻攝)
查獲的馬來西亞雞腿。(記者洪定宏翻攝)
查獲的泰國炸豬皮。(記者洪定宏翻攝)
被查獲的越南知名酸肉製品。(記者洪定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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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7
  • 阿嬌 Eva
    不是應該要罰幾十萬嗎?大家都沒在怕的。拼命的帶進來
    2018年12月15日12:46
  • ☀️金牌大鋒🌙
    只要是肉類記得本來就都不行吧
    2018年12月15日13:17
  • 西瓜
    政府三申五令、禁止境外肉品入台、就表示他不怕罰、所以政府宣佈、再帶肉品入境罰十萬
    2018年12月15日13:16
  • 葉宇卿
    罰款太輕了, 所以都不怕!
    2018年12月15日13:13
  • 欽閔
    總是有人想挑戰公權力(︶︹︺)
    2018年12月15日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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