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十一月下旬總統府召開第一次籌備委員會議,歷經八個多月時間,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終於在八月十二日舉行「總結會議」,蔡英文總統有始有終,全程親自出席總結會議,帶點調侃的自我表揚,「當總統很少做筆記,這次是記得最完整的一次。」不過,總結會議的幾個場景,卻無可避免地凸顯這場司改「大戲」,終究難脫「兒戲」的下場,當蔡英文不由自主地脫口而出,「你們在搞什麼?」的時候,司改國是委員們都成了這場大戲或兒戲的龍套。
蔡英文:你們在搞什麼?
沒錯!第一個場景就是蔡英文為最高法院法官遴選程序的表決,在分組會議中,有關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任命引發總統擴權爭議,委員陳俊宏和林孟皇分別提出修正提案,基本上都是由司法院提出應任名額的二倍人選,並經由法官遴選委員會遴選後提報總統任命,精神都是讓總統的任命成為形式,差別在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後者除了司法專業人士外,還要有由立法院推舉立委之外的學者和社會公正人士。
這兩案在第一次表決時都沒過半(五十一票),蔡英文忍不住說,「(陳俊宏案)贊成票只有四十四票,你們在搞什麼?要不要再表決一次?」再表決一次,林孟皇案只有二十五票,蔡英文說,「那你們打算怎麼辦?」她提議再表決一次,認為需要修正第二分組意見的獲得六十一票通過,她建議以陳案為主,林案列為處理參考,獲得六十六票通過。蔡英文又忍不住說了一句話,「這不是我剛剛第一次要你們表決的情形嗎,你們又繞了一大圈,好啦,我想這個案子過了」。
這個場景的可笑在於第二分組會議時,有關法官任命引發總統擴權疑慮,當時即已經有修正意見,分組會議卻無法處理,是議事規則的問題?還是分組委員拍了總統馬屁就不想再撤回?到了總結會議,陳案林案都沒過半,照說,這兩個修正提案就報廢了,可偏不,蔡英文繼續表決,最妙的是,她不是表決兩個提案,而是自己換了表決內容,先問要不要修正,再把兩案二合一,形同變成一個新的提案,案子是過了,但到底是過了陳案還是林案?這算是總統的「臨時動議」嗎?如果是其他委員有此一議,能表決嗎?
總統有權能臨時提案,委員無力只能受命表決,最反諷的是,在「司法改革」的國是會議裡,因為蔡英文的總統身份,都能改變或不受議事規則的框限,舉座從司法院長到眾多曾任法官、現任法官、檢察官、律師、乃至學者專家,都欣然景從,不以為怪,唯總統之命的司改還能稱得上是改革嗎?
委員除名否 總統說了算
蔡英文改變的還不只是議事規則,分組會議中為了檢察官「地位」問題,引發審檢之爭,過程中,還出現兩位委員公開聲明退出司改國是會議,造成第三分組表決門檻的變動,不知該不該納入總結會議,對此,委員之一的張娟芬特別在會中提出要確認對外聲明退出的委員「已被除名」,她強調,「這不只牽涉到兩人的身份,而是委員有沒有認真看待這個會議,不是如兒戲般,跳出來,又跳出去。」會中也有不少委員呼應張娟芬的主張。
結果,會議副執行秘書林峯正的說法是,從媒體看到他們退出,但沒實際收到退出聲明,而他也「透過媒體」慰留。堂堂國是會議,不論是要退出或慰留,都是「透過媒體」,還能不兒戲嗎?不僅此,又是蔡英文「裁決」了爭議,她說,「對國是會議採正面支持,都歡迎。」那對國是會議有不同意見呢?總統就不歡迎了?所以會議博採眾議只能是「正面支持」?兩位委員退出後降低門檻凡十票通過的提案─得對不當起訴、不起訴的檢察官移送評鑑,她又「裁示通過」,對退出後又重回總結會議的委員,同樣經她「裁示」:「我們歡迎你,今天還是委員」。
簡單講,從委員身份到提案通過門檻,一律總統說了算,基本連討論程序都免了。此案不大,卻彰顯總統權力很大,委員們對總統權力顯然都「正面支持」。
陪審參審沒結論 國民法官先上陣
蔡英文總結講話時,特別提出五大重點,包括會親自緊盯司改進度;會做好院際協調工作;會請司法、行政兩院加大改革力道和速度,不必修法的事項盡快提出可行方案,行政院也要建立跨部會分工與協調的機制;會請司法、行政兩院每半年就改革進度提出報告;涉及國會部會,會請相關部門儘速安排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看起來,蔡英文極有心掌握司法改革的節奏,總結會議沒有做成結論的人民參審制或陪審制,蔡英文也說,不論是陪審或參審,「現行制度一定要改!」不知是否緣於總統的急切,司法院長許宗力卻在會議後即表明,司法院年底就會提出修法案,讓「國民法官」早日走入法庭,最神妙的是,因為陪審和參審在分組會議中意見膠著,許宗力創出「國民法官」,避開陪審或參審之爭,問題是:「國民法官」到底是什麼?在審判過程中到底有多少「判決的法律效力」?重點不還是應該在陪審與參審的實質內涵嗎?「國民法官」經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討論嗎?
最後,蔡英文五大總結重點之一是,她將請前大法官林子儀召集一個諮詢小組,「將民間對司改的監督意見,定期向她報告」,協助掌握各界看去。這個諮詢小組有經過會議討論嗎?是正式編組、是體制內黑機關、還是「司法圈友人正面支持」之非正式組合?定期向總統報告是要讓前大法官做「輿情搜集」嗎?還是要讓林子儀監督許宗力?還是以會養會?
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吳東都曾經為文盛讚美國法官暫停執行川普的移民禁令,司法的公信力、國家的法治水準就在於「司法對行政的無情」,這才是偉大法治國家的象徵!回頭看看,無法對權力者說「不」,大小結論都得仰承總統裁示,這樣的司改國是會議,到底是改革?還是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