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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女友喝醉偷拍裸照 男慘被分手還挨告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07月07日14:01 • 李文正
趁女友喝醉偷拍裸照 男慘被分手還挨告(報系資料照/李文正台北傳真)

劉姓男子與女友到墾丁遊玩時,趁女友酒醉睡覺,以手機拍攝裸照,經過1年半,女友在2人LINE的記事本赫見自己裸照,因而控告劉男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士林地院審結,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劉男與女友2017年2月28日情正濃時,共赴墾丁旅遊,男子趁女友酒醉,拍攝2張正面全裸照片,過程中並未告訴女友,直至8月29日透過聊天軟體傳送裸照給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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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控訴當時喝醉,不知道遭偷拍,但劉男辯稱,2人交往期間,時常拍攝親密照片留念,以為女子同意拍攝,而且並沒有外傳,只有存在手機內。

2人分手後,劉男在記事本裡面提及要傳裸照,她才知道被偷拍。合議庭因而認為,已構成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簡易庭依妨害秘密罪判決有期徒刑3月無誤,因而駁回劉男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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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
  • 蒙娜麗莎 . 胖
    什麼標題...趁女友喝醉偷拍裸照 男“慘”被分手還挨告....還“慘”咧!!!....喵的
    2020年07月08日00:03
  • 炘鑫林正雄(阿蜂)
    為何可易科罰金?國庫有那麼缺錢嗎?比較起散財政府,猶如冰山的一小.........塊!
    2020年07月07日15:47
  • KUMA 陳
    慘什麼? 垃圾中時!李文正!欠肉搜?
    2020年07月08日01:36
  • 老古
    大家都希望:有目共睹!
    2020年07月08日02:49
  • 駿霖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20年07月08日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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