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士林地院書記官的方姓女子,2016年間與法官不合選擇離職,連續2年都應徵想要回任,上月21日面試時,口試委員問,如果像之前一樣搭配不來,會不會離職,方疑似遭受刺激,隔天在自宅上吊自殺,留下失智的母親1人,士林地院發新聞稿表達對她輕生感到不捨,但並未惡言相向,反駁臉書社團「靠北書記官」所述。
「靠北書記官」po文指出,士院民事庭一位書記官和法官相處得不好,法官還拿法典摔桌子,她撐不下去就離職,之後還考上3等書記官特考,未料3月21日面試,民事科長用尖酸苛薄言語刺激她,隔兩天就傳出上吊自殺的消息,4月2日榜單上,她名字排在候補名單,意思是果然沒有錄取。
臉書貼文5問書記官長、民事科長,包括遭受職場霸凌,是否會提供協助?科長是否會用尖酸刻薄語氣和同仁說話?面試言詞為何等?任意對底下人言語霸凌?文末「清明時節,各位長官們,體制內的冤魂,是否入夢?」
士林地院回應,50歲方姓書記官當初離職是要照顧年邁的母親,2017年6月招考書記官,已經通過初審、打字測驗,卻當場表明放棄,並未說明理由,直到此次面試,針對是否能夠久任,她回答:「會更成熟的處理,但還是有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之後還與其他熟識的書記官聊天,並沒有異狀。
士院澄清,口試委員有庭長、書記官長、民事科科長、刑事科科長共4人,問題是想要了解「如果錄取後,又無法搭配的法官,像上次一樣,會不會離職?」目的是要確認錄取者到職、是否能久任,並未以尖酸刻薄之用詞惡言相向,該名書記官也沒有情緒上的反彈,順利完成口試,4月2日公告是依照甄審會議紀錄,7名面試人員方排名第5,為備取第2名。並強調,以此種方式結束年輕寶貴的生命,深表惋惜與不捨。
警方調查,23日早上,方女原本與外勞、母親同住,方女擔任律師的哥哥發現妹妹在家中儲藏室內上吊自殺,並留下紙條,寫到「我生病了,對不起家人,要前往極樂世界,希望哥哥能照顧母親」,並未提到生病是何種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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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過這種病的人一看就明白
她真的努力過了
但只剩下這個答案 不要再逼她了
走了 就不要再追了
2018年04月10日12:33
Artemis 有沒有靠澄清 是靠良心
2018年04月10日12:26
張耘馨 以前身為一般民眾的我 進法院時就發現過 書記官在庭上 被法官當 狗使喚。
連語證人也曾經問我為什麼 書記官不像被當人。
沒辦法 職場上總有道不清 又不能說明的潛規則。
2018年04月10日12:06
jong.hsu 法官,貪污,輕判,亂判,霸凌書記官,還不準人家批評…靠亂判還不能批評哦…
2018年04月10日11:41
太極生兩儀 沒想道恐龍會霸凌自己同僚。
2018年04月10日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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