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的姪子蔡元泰,被妻子控告外遇一名陳姓女子。因蔡和陳女多年前在咖啡廳,有牽手等親密舉動;蔡的手機跟陳女的對話中,還有「寶貝、結論就是離婚而且越快越好」等對話,妻子便向蔡、陳兩人,求償精神賠償30萬元。士林簡易庭調查認為,蔡、陳在咖啡廳僅是一般朋友舉動,妻子提供的對話紀錄,也無法證實翻拍真實性,判決妻子敗訴。
判決書指出,袁女跟蔡元泰結婚10多年,共同養育3子女,感情和睦,但袁女認為陳女介入她婚姻,害老公拋家棄子,導致身心受到打擊,向蔡、陳兩人連帶求償精神損害金30萬元。
袁女控告,陳女明知蔡元泰是她老公,卻在2016年11月14日下午1點左右,於北市大同區大龍街、民族西路的咖啡廳,跟蔡元泰有牽手、擁抱、互摸頭髮等親密行為,事後還發現陳女傳「寶貝」、「以結婚為前提」、「結論就是離婚而且越快越好」等訊息給蔡元泰。
另外,也在蔡元泰手機中,發現汽車旅館、驗孕棒等關鍵字搜尋紀錄,甚至在他跟陳女的語音簡訊中,發現「英文姑姑」、「到總統府接見」等對話;事情被揭發後的隔月,蔡元泰竟不顧家庭,自行搬到新北三重住處,之後有親眼看到陳女進入該住處;2018年6月,也曾看到兩人在壽司店用餐,互動親密。
蔡元泰反駁,跟陳女本來就是同事,認識很久,兩人相處上只是朋友,且在壽司店用餐,根本沒有親密舉動,自己也沒有外遇,跟陳女沒有男女感情,反而是袁女,已跟他人多次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自己才搬離家裡。
另外,袁女提供自己跟陳女的親密對話,根本是袁女偽造;她提供的影片、照片及訊息紀錄,都是她自己製作,並非真實。
法官調查,蔡元泰在北市大咖啡廳跟陳女相處時,有用手碰觸陳女頭部、右上臂;陳女有輕摸蔡元泰背部,兩人有互相用手摟腰等動作。
法官審酌,兩人雖肢體接觸頻繁,但都不是私密部位,只是輕觸、輕摸等舉動,難以認定有逾越社交分際情形,所以並無侵害袁女配偶權,且袁女也無法證明翻拍兩人對話紀錄的真實性,判決袁女求償駁回,可上訴。
無法證明有插,所以不算,證明有插了還要證明有射,法官真好
2019年06月09日00:04
吳界陞 法官說沒摸私密處都不算親密接觸,原來如此!!!
2019年06月08日23:29
Ken 這樣判很正常。會奇怪嗎?菜陰魂的姪子耶。很大耶~~~
2019年06月08日23:26
雅惠(娃娃) 別逗了
怎麼可能有事
2019年06月08日23:24
裕 聯合始終沒有極限....
2019年06月08日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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