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維耕/新竹報導
竹北市一處鐵皮倉庫內,違規儲存80支液化石油氣鋼瓶,總重1760公斤,遭到新竹縣政府消防局查獲,依法開罰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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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鋼瓶有如不定時炸彈(圖/翻攝畫面)
消防局表示,這些液化石油器鋼瓶,就像是不定時炸彈,因為違法儲存鋼瓶,於火災現場容易造成火勢擴大,且有引發閃燃、氣爆的可能,為了維護公共安全,消防局將會持續檢查,目前統計近3年來,已查獲違法儲存液化石油氣鋼瓶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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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查獲80支鋼瓶(圖/翻攝畫面)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液化石油氣容器應儲存在合法的儲存場所;這間被查獲的鐵皮倉庫內,囤放的鋼瓶,竟然多達80支,如果發生工安意外,後果將不堪設想,消防局提醒如發現住家附近有違規儲放液化石油氣鋼瓶的情形,請立即通報119。
蔣淑英 這不是今天才有的事為什麼今天才罰別的縣市呢
2019年03月22日11:04
家榮 合法儲存場所設置只會被顧選票的民代刁難,地方政府也不支持,選票進的來管你進棺材,違規存放還可以開單作績效,還有什麼比這個能夠彰顯官方作為的魄力。
2019年03月22日07:00
葉宇卿 罰款太輕了, 所以都不怕!
2019年03月22日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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