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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開放路肩竟被罰 原因出在這塊告示牌

卡優新聞網
發布於 2019年08月19日23:23

行駛高速公路喜歡「偷吃步」的駕駛人注意囉!別以為走在開放路肩後,又變換回主線車道,可以避開塞車路段、節省車行時間,其實不僅影響行車安全,若是一旦被舉發,還是會被認定為違規行為,最高得吃上6,000元罰單,得不償失。

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從去(2018)年至今(2019)年6月,新北市「行駛高速公路違規使用路肩」違規案件多達7,920件,顯示違規行駛路肩相當常見,違規者可裁罰4,000元到6000元。尤其遇上連續假日大塞車路段,不少駕駛受不了車子龜速前進,甘冒被開單的風險走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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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汽車駕駛人行駛於高速公路開放通行的路肩上,隨後又變換回主線車道,遭後車檢舉告發,駕駛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調查,該開放路肩路段已設置「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因此判決敗訴。

法官認為,開放路肩路段若已設置「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行駛時就須依告示牌指示行駛,即應繼續行駛路肩並通往出口匝道,不得再變換回主線車道,否則依高速公路局函示認定就是路肩超車違規行為。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高速公路在尖峰時段常出現塞車,因此會在特定時段開放交流道附近的路肩供駕駛人通行,以緩解下交流道車潮,但行經開放路肩通行路段,應注意沿線的告示牌面。如果僅限往出口方向小型車通行,即應繼續行駛並駛離高速公路,未依規定駛離高速公路,而變換車道回主線車道續行,就屬違規行為,且容易肇事,駕駛行駛開放路肩時,要多加留意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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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張家祥
    太好了,終於有個法官能夠明是非的了! 來,全民一起來檢舉,檢舉是為了讓台灣更好
    2019年08月20日00:24
  • 蔡鍑蠑
    超車車道龜速都沒感覺到在罰的,最左邊反而最慢。
    2019年08月20日01:21
  • 威宇(茶古)
    嗯嗯嗯嗯,罰的好
    2019年08月20日00:42
  • 哇系散甲郎
    讚啦!只是:罰太輕。國外都很重!直接5萬起跳比較🉑️以讓人遵守。然後要再➕扣照一年(所🈶️駕照)。還要上道安課6個月。1週2次。要讓人感到麻煩不是只有繳💰💰了事。太輕了!酒駕、闖紅燈肇事都直接斃了!
    2019年08月20日00:52
  • chun-tung
    這種案件幾乎是維持裁罰的,可能因為法官也是用路人,也痛恨交通亂象吧!
    2019年08月20日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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