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網路今瘋傳鳳山區李姓車主的罰單,網友PO文單手騎車要罰1萬2000元,警方證實確有此事,民眾以單手騎乘機車,就算是危險騎車方式,提醒民眾留意,避免觸法。
高市鳳山區1名李姓車主今年1月25日騎乘重機車,途經大寮區鳳林四路之際,被民眾拍到左手放口袋,以右手單手騎機車,提供照片及錄影檔,向高雄市警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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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今天瘋傳該張罰單,還有網友於臉書po文「手插口袋要罰1萬2,騎機車的要注意了」,呼籲民眾就算天氣很冷,也不要把一隻手放進口袋騎車,以單手騎機車上路,免得被警方認為是危險駕車,最後還吃上罰單。
警方認為民眾以單手騎乘機車,就算是危險騎車方式,認定李男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罰責為6000至2萬4000元。
警方更以屏東地院106年7月25日交通裁決,判決字號106年交30案例佐證,法院認定維護重大公共利益,騎乘機車人只要單手騎乘機車,即已構成危險駕駛,警方最後開罰1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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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 邊騎車邊抽煙的也很討厭
2018年02月09日16:07
駿 那。。。騎機車手拿手機講電話罰多少?
2018年02月09日15:19
老安 活該!就是該罰,這種人還真不少
2018年02月09日15:21
那些自以為是的,老是用單手騎車的不成子,是在練習以後剩一隻手時仍然可以騎車,。
2018年02月09日15:20
Alan Wu 當然危險,遇到地震時跌倒了,又要賴旁邊的車子撞到了
2018年02月09日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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