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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金屋藏嬌 正宮超聰明靠這招抓姦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2月19日07:34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9日07:34

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已婚孔姓女子,去年3月懷疑林姓丈夫在外金屋藏嬌,她花了3萬6000元委託陳姓徵信社人員在同棟大樓租屋監控,確認林男帶小三進屋後破門捉姦,果然拍到2人半裸床照,怒向2人提告通姦,但也遭林姓丈夫反控侵入住宅及妨害秘密罪。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孔女私闖民宅強拍裸照已觸法,今依妨害秘密罪判2人各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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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在外偷情,當場被妻子抓包。(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孔女得知林姓丈夫在高雄楠梓區「菁英會館」租屋與李姓小三同居,為取得通姦事證,她花3萬6000元委託在徵信社上班的陳姓友人到同棟大樓租屋查探;去年3月23日晚上,陳男確認林男帶小三進租屋處,隨即通知孔女與親友到場,孔女破門進入屋內後,當場拍到林男、李女在床上裸露身體的照片。
 
事後林男及小三反控孔女與陳男侵入住宅及妨害秘密,陳男則推稱只是協助孔女在該大樓租屋查探,孔女破門捉姦時他站在門外,應不構成犯罪;但法官認為,孔女、陳男未經允許進入他人住居所,侵入住宅犯行明確,陳男縱使未進入林男租屋處,就侵入住宅部分仍與孔女為共犯,因此依侵入住宅、妨害秘密2罪,從重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2月,都可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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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3
  • LiLi❣️
    現在根本抓不了姦... 除非對方承認不然你就算偷拍到也不是合法取證... 這法條真的該改改了,不然被外遇的永遠都只能當弱勢
    2018年12月19日11:48
  • 💫瑜
    抓姦抓到讓自己坐牢,是哪裡聰明?
    2018年12月19日11:20
  • 什麼屁阿,法律是在保護爛人的嗎?抓奸要抓在床才算是證據,不到房内去抓難道搞外遇的狗男女都在馬路上脫光在等被抓嗎?豈有此理呀
    2018年12月19日13:03
  • 蓉✿
    所以只剩下除非姦夫淫婦自己自首 , 不然 要什麼 抓姦?
    2018年12月19日11:29
  • 柳漾
    倫理道德要有⋯已經有家庭的人⋯不管外面多麼的誘人⋯做一丈夫的人⋯就應該要拒絕⋯妻子也是你最初因為相愛的選擇,左擁右抱是會有報的⋯
    2018年12月19日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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