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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首日狂撬保險箱 店員奮戰6小時竊走2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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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03月12日02:17 • 發布於 2019年03月12日02:17 • TVBS新聞
示意圖。圖/TVBS

桃園一名23歲洪姓男子,去年10月18日第一天到超商實習上班,因積欠10萬多元接獲討債電話,情急之下以徒手、膠水、橡皮筋等工具,企圖將超商內的保險箱撬開,費盡6小時卻徒勞無功,最後發現鑰匙放在辦公室抽屜,洪男開箱得手21萬7000多元現金,事後店長發現失竊報警提告,桃園地檢考量洪男無前科,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另需繳交國庫1萬元。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檢警調查,洪男上班首日下午3點到超商報到,因積欠10萬多元,當晚7點多接獲討債電話,情急之下洪男想起超商內有個保險箱,隔日凌晨1點多,洪男趁四下無人時,試圖以徒手、澆水、橡皮筋、膠帶及繩子等工具,想要撬開保險箱,但耗費6個多小時都沒成功,直到天亮7點許,洪男翻找辦公室,才發現鑰匙根本就在抽屜裡,於是成功開箱後,偷走21萬7000多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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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8點超商會計點清財務,發現超商保險箱鑰匙不見,經通知沈店長使用備份鑰匙打開,發現保險箱現金遭竊,調閱監視器發現竟是才第一天上班的洪男,於是報警提告。

洪男到案坦承犯行,表示因為積欠債務還不出來才一時昏頭,事後也將竊走的21萬7000多元全數償還超商;檢方審酌,考量洪男無前科,犯後坦然面對,並歸還竊款獲得原諒,認為他是一時失慮犯案,檢方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另必須向國庫繳交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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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Jonathan Yeh
    每次都考量沒前科,難道被害人受害是很應該?
    2019年03月12日08:45
  • Nick CF
    橡皮筋和膠水可以開保險箱?做賊也應該要有腦袋
    2019年03月12日07:46
  • 劉小富
    竊個幾億就不會被抓還可以趴趴走😒😒
    2019年03月12日06:52
  • 方皓哲
    澆水更膠水差很多
    2019年03月12日06:28
  • 檢查官給他一個養成教育的機會。 只要沒被抓到,算被害人倒楣。 如果不幸被抓到,只要跟檢查官說;有積欠債務還不出來,一時昏頭,去竊取他人財物。這樣就可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另必須向國庫繳交1萬元。 只是檢查官又不是被害人,而以自己的自由心證來作為審判偵結的依據,這樣的審判,對被害人公平嗎?
    2019年03月12日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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