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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前房客死3天發現 女入住才知道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6月08日03:26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8日03:27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租屋遇到「前房客死在裡面」,房東又沒告知該怎辦?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近日搬入新租屋處,但入住後,左鄰右舍卻告知「該房子的前房客病死在裡面,而且3天後才被人發現。」林女得知後不知如何是好,只好上網求助問「房東為何不告知?能否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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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現行法令,病故屬於自然身亡,房東無告知義務。(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租賃專法自從107年6月上路施行以來,依內政部所提供的「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明確要求房東對於重大屋況必須揭露,其中的「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更針對非自然死亡也都必須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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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般對於凶宅定義的是在專有部分發生凶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情形,病故是屬於自然身亡,因此在法律定義上恐不容易達成解約或賠償要件,不過如果房客無法繼續住,還是可以委婉溝通,試著協調提早解約。

▲江柏樂表示,倘若心有疑慮且無法搬遷,可透過焚香、燒金紙與往生者溝通。(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民俗專家江柏樂表示,病死不僅在法律定義上不算凶宅,民俗學上也不算。古時候,人因病離世後,除了後人會為往生者做藥懺(藥師懺),幫助離世的人恢復健康,此外離世時躺的病榻都採取焚燒處理,並將魂魄引入神主牌位,帶回祠堂或家中祭拜。

他解釋,倘若沒有做藥懺,就有可能造成魂魄逗留,而病榻未處理,就有可能造成繼續使用的人容易生病,而倘若沒有後代子孫,魂魄則有可能逗留在現場。

江柏樂建議,倘若篤信台灣宗教,心中仍有疑慮,房東不願配合解約,加上經濟狀況不允許搬遷,建議可以焚香、燒金紙,告知往生者,希望和平共處,並祈求保佑平安,若有賺到錢,遇到清明、端午、中元、除夕、重陽等節日,再祭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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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8
  • tata
    這標題.... 我還以為是女房客入住三天才發現 前房客死在裡面咧,驚嚇指數破百
    2020年06月05日11:27
  • 吳睿紘
    生老病死常態。在家病死又不是自殺!鄰居跟記者有事嗎?你他媽的最好家人都在醫院死亡沒在家裡死亡!
    2020年06月05日11:12
  • 阮裕勝
    病死不是自殺而死,這沒有什麼關係,只要你住進去時跟地基主拜一下,說接下來你要入住此屋,希望祂保佑你平安,如果平安有賺錢,你大節日會供養報答,地基主就會做主來保護你了。
    2020年06月05日11:15
  • Samie
    說真的,死人也不一定想積極參與活人的生活吧⋯⋯
    2020年06月05日11:21
  • samson·蛋塔
    這標題下得讓人看了霧煞煞
    2020年06月05日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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