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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為愛生子掰與正宮當朋友 她一句「出來混總要還」打臉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抓包丈夫阿強(化名)外遇,沒想到丈夫寫下婚姻忠誠承諾書之後,仍與小美(化名)保持聯繫,甚至為女方購屋置產,憤而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雖然小美辯稱事後已與人妻變成好友,但新竹地院法官認為,人妻曾傳訊息表明「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沒有提到任何宥恕的字眼,最終不採信小美的說詞,並判她應賠償人妻45萬元。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2022年11月間發現丈夫阿強舉止怪異,經詢問得知丈夫外遇,於是要求寫下婚姻忠誠承諾書,當時她還不知道小三是誰,沒想到丈夫竟然未遵守承諾,不僅時常與小美碰面,還幫忙購屋置產,她直到2023年3、4月間才發現此事,還意外抓包小美與丈夫育有一子,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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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雖然不否認與阿強交往、生子的事情,但強調如果需要賠償,也應該審酌人妻的行為,她和人妻已經成為通訊軟體好友,兩人還會聊天互動,人妻表明想跟她當朋友,縱然她的行為不當,但顯然沒有逾越人妻所能容忍的範圍,造成的損害程度不高,應該予以減輕賠償責任。

不過,新竹地院法官檢視小美與人妻的對話內容紀錄,發現人妻曾傳送「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可是就有人自己摧毀破壞這份和諧」等訊息,言詞之中沒有任何宥恕之意,因此認定小美的說詞只是自己的主觀片面認知,無法採信。

法官表示,小美明知阿強已婚,仍決意交往,進而懷孕生子,確實已經侵害到人妻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情況等因素,最終判小美應賠償人妻4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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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誠志
    婚後務必要對婚姻和家庭忠誠、負責、珍惜,絕不可有婚外情、嫖、性侵、亂倫等邪淫惡業,更不可破壞他人婚姻家庭,因犯邪淫會對我們的身心、工作、婚姻家庭、人際、運氣、財運等帶來嚴重的危害,也等同不孝,若有犯必須痛懺和永不再犯,同時勸他人戒邪淫,和助印流通戒淫善書例如《壽康保鑒》、《陰律無情》。 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 願全天下的婚姻家庭都幸福美滿。
    1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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