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爆勞動部高分署長「上班時間跟著許銘春跑初選」 黃揚明:公私不分?

風傳媒
更新於 11月25日12:51 • 發布於 11月25日12:51 • 張大任
媒體人黃揚明爆料,勞動部長許銘春(見圖)在10月跑初選行程時,竟有勞動部高分署長郭耿華在場。(資料照,陳昱凱攝)

勞動部北分署霸凌案引爆社會怒火,讓宣布參選綠營高雄市長初選的前勞動部長許銘春也飽受批評,而媒體人黃揚明今(25)日更在臉書爆料,許銘春在10月跑行程時,竟有現任勞動部勞發署高屏澎東分署(簡稱高分署)的分署長郭耿華在場,讓他質疑郭耿華身為公務員,上班時間還參加政治活動,公私不分恐已違法,並挖出郭也是前高雄市長陳菊的高市府官員出身。

黃揚明表示,今年8月宣布將參選高雄市長的許銘春,近日因其在勞動部長任內任命的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捲入職場霸凌案,被黨內黨外打得昏天暗地;不過今天他接獲爆料,今年10月28日當天晚間6時38分,許銘春在臉書粉專發布的參訪高雄永安「蘇班長安心漁場」短片中,竟有現任高分署分署長郭耿華在場。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黃揚明質問,他很好奇,即使許銘春在臉書發文提及「蘇班長安心漁場」是勞動部多元培力計畫單位,但該漁場營業時間為上午10點到傍晚6點,郭耿華身為公務員,適合在上班時間出席這類已宣布參選特定直轄市市長的前長官的活動嗎?這樣算不算公私不分?還是郭耿華為了力挺提拔他出任分署長的前長官,有依規定請假?是否請郭耿華解釋一下?

黃揚明指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7條第1項前段,「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即使同條文後段有除外條文,「但依其業務性質,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不在此限。」但他質疑,一個宣布參選的前官員的行程,現任官員有執行職務的出席必要嗎?

黃揚明說,根據勞發署高分署官網資料,郭耿華歷任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三科股長、就業安全科科長、專門委員及訓練就業中心副主任;2013年3月曾有一篇報導提及,「高雄市政府提出的『移居津貼』專案創意構想,並非來自高雄市長陳菊,而是由勞工局的就業安全科長郭耿華所發想。」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真巧,又是曾在陳菊擔任市長的高雄市政府工作。」黃揚明酸,許銘春都卸任部長5個多月了,以參選人身分在地方走動,分署長都還得親自接待,由此可見,她的人緣真的很受肯定。

更多風傳媒獨家新聞:

‧ 霸凌案壓力輪到陳菊!監院恐要查許銘春 郭正亮:是不是查真的很快就知道(推薦閱讀:秀許銘春「濫用公帑前科」 黃揚明:當時就算民進黨開槍都換不掉她

‧ 就業基金不只開個唱?爆許銘春撥逾3000萬獨厚高雄 王鴻薇:早布局選市長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49
  • 靈光明靈
    就業安定基金是人民請外勞、移工、僱用看護的血汗錢,吐出來~
    11月25日14:11
  • Steven Chou
    執政久了,什麼都不避諱了嗎? 公私可以不分了嗎?
    11月25日15:19
  • Michael Chiang
    一個嘴臉就是噁爛公私不分,這種人還可以當上勞動部長,現在還妄想高雄市長的職位,民進黨的黨員就全都是這種牛鬼蛇神?難怪台灣會越來越亂
    11月25日23:02
  • 陳冠廷
    難怪可以有恃無恐 原來是部長撐腰啊
    11月25日22:59
  • 王勝賢
    冥盡擋在高貪市真的無法無天
    11月25日23:5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