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高中吳姓老師趁學校期中考,監考時,發現清潔櫃旁有雙羽球鞋,竟偷走學生的羽球鞋,事後學生報警,調監錄影像,發現吳姓老師涉案。高雄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處這名老師拘役20日,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去年12月間,吳姓老師利用擔任監考老師的機會,在學校教學大樓,發現1名學生放在教室後方掃具櫃旁的羽球鞋,四處張望後,便把這雙羽球鞋放入他的背包,考試結束後帶離教室,騎機車離去。
學生發覺羽球鞋遭竊後,報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竟然是學校老師拿走他的鞋,控告老師竊盜。警方找吳姓老師追查案情。吳姓老師稱,「當時我頭暈暈沉沉的,就進去教室拿走羽球鞋」。案發後已把鞋交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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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經檢方聲請簡易判決,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認為,吳姓老師的行竊過程及與一般竊盜犯罪行為人無異,有竊盜故意,事後辯稱精神恍惚,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但得易服社會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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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台月 監考老師偷學生的鞋,奇聞,我只聽過在運動俱樂部會員運動完去沐浴把鞋子放在更衣室曾經有高價的運動鞋被偷,老師偷學生的鞋這是第一次聽到,他要如何教導學生?原來有些學生是被老師帶壞的。
19小時前
古忠正 還有臉待在教育界嗎
謝死謝症
9小時前
Annie 安妮老師 吸毒嗎?學生穿過的鞋也要偷?
12小時前
Ken 花錢買是會死喔
貪這小便宜幹嘛
2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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