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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芹「全因做錯1步」遭重判! 他爆「得罪法官內幕」:動作太慢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0年12月02日03:00 • 發布於 2020年12月02日02:31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41歲藝人丁小芹因賣假包被判有期徒刑2年6月,卻未遵期報到入監,地檢署發出拘票,12月1日上午主動前往地檢署報到入監。據悉,一般詐欺案件大多是以和解收場,就算判刑,最後也是輕判,鮮少像丁小芹一樣一度被判到3年半,被認為是她走錯了「這一步」,才落得這種下場。

陳揮文在《新聞挖挖哇》透露,丁小芹騙了12個人,才10幾萬,單價上並沒有騙非常多,其實一審時,法官就已經對她非常厭惡,最初判了3年半,在詐欺案件中算是很重的刑責,而她又直到二審才出面召開記者會正式道歉,整件事的處理方式上已經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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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揮文表示,詐欺罪一般可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丁小芹以前已經有過賣假包前科,現在又再犯,才會被判處如此重的刑責。這類案件最後一般都是和解,或是法官輕判、緩刑收場,因此認為丁小芹一定是在法庭上讓法官不高興,才會落得如此下場。

在躲了6天後,丁小芹12月1日低調報到入監,進看守所後,會檢查隨身物品,再進入檢身室脫下全身衣物,檢查口腔、腋下等私密部位,接著換上囚服,等待明天被送往桃園女子監獄服刑。據悉,看守所1日午餐有蔥油棒腿、甘藍肉絲、酥炸天婦羅、白玉排骨湯,所方有幫丁小芹打菜,用成了便當要給她吃,走出檢身室的丁小芹面無表情,看著便當但一口都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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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0
  • Leon
    有一些人為了在別人的面前展現出光鮮亮麗,代價是在背後卻做了不當的或是不好的事情。 為什麼他要這麼做,因為他要別人看到他的時候總是光鮮亮麗。 先不說這個代價值不值得,重要的是這一種觀念要不得。
    2020年12月03日04:46
  • 監獄的的飯菜跟他們排出來給會客的飯菜是不一樣的
    2020年12月02日12:25
  • 輕隔間鋒聯工程 阿煥
    從這就可以看出台灣不是法治國家 全由恐龍自由心證判刑 全看法官心情爽不爽
    2020年12月02日04:27
  • 是我還是我
    跩啊~跩屁啊~老女人~到處騙~還以為自己很美喔!
    2020年12月02日04:26
  • 安祈 (Angel)
    沒騙很大數的「錢」 所以刑法怎麼蠻「重」的? 然後就是因爲法官不高興麼? 算委屈麼? 存心「騙」 所以「累犯」或「再犯」 該出庭不出庭 藐視法庭 不當回事 在媒體前的態度 少有悔意或歉意 自己所做都不當回事 被判刑期時 就讓媒體當回事的放話影射什麼?
    2020年12月02日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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