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金錢豹撿屍超貴!60萬加2年囚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7月04日23:24 • 發布於 2019年07月04日22:27
性侵。示意圖。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年前蕭姓男子到金錢豹消費,將酒醉的小姐「咪咪」(化名)帶到摩鐵性侵,不從被打得左眼、右臉瘀青、手臂、大腿多處抓傷,「咪咪」向經紀人求救蕭還刻意報錯汽旅名稱,讓她孤立無援,被強制性侵得逞,3年後蕭男賠償60萬元,還要入監2年,代價超慘。

判決書指出,2016年6月間蕭男才19歲,到「金錢豹金山店」消費,見陪酒小姐「咪咪」有姿色,又不勝酒力,將她帶出場,載到「沃夫汽車旅館」,乘機性侵,但中途「咪咪」清醒,將蕭男推開,並且表明:「我不要」、「不要碰我」,拿出手機準備打給經紀人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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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性慾已經衝腦,蕭男無意放過「咪咪」,當「咪咪」打通電話給經紀人,假意好心告知,2人現在「芭蕾經典汽車旅館」云云,而「咪咪」在電話中向經紀人交代地點後,搶過手機即關機。

導致邱姓經紀人救援落空,要再連繫「咪咪」又打不通,讓她孤立無援,隨即再度對她動手,致左眼瘀青4公分、右臉瘀青5公分、右上臂及右大腿抓傷5公分、左前臂抓傷4 公分等傷害(傷害部份已撤回告訴),還嗆聲不從就「一直打、一直打」等語,以此強制手段,對她以手及陰莖,對其陰道、肛門性侵得逞。

雙方這3年來經過偵查及審理階段,談妥60萬和解,先拿20萬,其餘40萬約定自今年7月起,每月10日匯款2 萬,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咪咪」也同意給蕭緩刑。但法官願意給予減刑,且被告行為時才19歲,血氣方剛,從最低刑度3年減為2年,不過蕭男有前科在身,不得緩刑必須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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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1
  • s.c.liao
    台灣有個笑話喔,撿屍判2年,撞警重傷害6個月,
    2019年07月05日02:30
  • SasaKyoto
    這什麼標題 記者覺得性侵判兩年叫重? 你去讓人性侵看看 等抓到判兩年看你覺得重還輕 強姦犯爲什麼不判終生監禁或死刑 兩年叫重? 最好你、你全家都讓人性侵 犯人被判兩年 你覺得夠了好重的刑責 你再來發文 沒常識的記者 呸
    2019年07月05日02:30
  • 沙子
    為什麼我不覺得慘,還覺得判太輕...
    2019年07月05日03:11
  • 冠陞Humphrey
    代價超慘 這四個字是誰加的?
    2019年07月05日02:40
  • Hsin
    店內酒醉,帶出場外? 當我們都沒去過酒店嗎? 八成又是額外加價,和價錢談不攏,明明就已經是包出場了
    2019年07月05日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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