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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國道分心駕駛死亡事故已6起!公警局籲用路人專心開車

桃園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07日02:08 • 發布於 03月07日02:08 • 記者黃馨儀

經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今(113)年1至2月駕駛人於國道上因恍神、緊張、飲食、拿物品、使用手機等分心駕駛行為共發生6件,占整體死亡車禍比例高達4成。另統計去年死亡車禍,其中未注意車前狀態、分心駕駛共發生19件,占整體死亡車禍約32.2%。警方提醒用路人,應專心開車,勿分心、疲勞駕駛或超速等,才能保障行車安全。

駕駛人握方向盤的手裡握著手機。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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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警局提到,近日公布違規照片,駕駛人握方向盤的手裡握著手機,其中一張被放大截圖後,發現竟然是兩手各握一支手機,採證後各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舉發,並處罰3000元罰鍰。

駕駛人駕駛電動車疑似開啟輔助駕駛系統時,拿著書放在方向盤上閱讀。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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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警局指出,過去也曾公布類似案例,駕駛人駕駛電動車疑似開啟輔助駕駛系統時,拿著書放在方向盤上閱讀。駕駛時未注意車前動態,如果道路前方有狀況發生,常來不及反應造成追撞車禍,若再加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或車速過快,很容易釀成嚴重事故而造成死傷,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公警局進一步說明,依據道交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3000元罰鍰。另外,依據同條例第7之1條,民眾如果有錄影採證駕駛人違規使用手機,可以提供相關影像至公警局網站上傳檢舉交通違規。

公警局呼籲用路人,上車均應繫妥安全帶,開車行駛國道務必保持良好精神,並隨時注意前方路況,勿分心、疲勞駕駛或超速、勿依賴輔助駕駛系統,才能保障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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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7510
    開車跟過馬路看手機,一定不得好死,家破人亡
    03月07日02:30
  • Kai
    最重才罰3000?這種危險駕駛應該要吊銷駕照終生不得考取吧?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自己撞死就算了,有多少起車禍因那些智障行為導致多少家庭破碎?那些人什麼事都沒做,就因為這些人失去生命,結果說最重罰3000?政府能睜開眼嗎?
    03月07日11:20
  • jc
    微罪而已還好吧
    03月07日07:16
  • York168
    行政院今天通過相關修法草案及配套措施,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不記點,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騎車講手機、汽機車駕駛抽菸,以及在圓環、交叉路口、公共場所出入口、消防栓前停車、併排臨停、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停等十種
    03月07日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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