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記者出身的名嘴全嘉莉被控在夫婿過世後,盜領夫婿郵局存款72萬元,女兒對她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全女拿283萬元與女兒和解,法官審理,依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判她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可上訴。
事實上,全嘉莉經過一次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再議權人提再議,檢方第2次偵辦,全女仍不認罪,檢方起訴她後,她在審理時自白、認罪、和解。
檢方起訴,全嘉莉的配偶陳萬達2019年12月14日死亡,全女於陳死後,12次持陳中華郵政帳戶的提款卡提款72萬元,全嘉莉的女兒陳子嫣發覺後報警處理,全女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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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嘉莉偵查中告訴檢察官,她提錢用於陳萬達的醫療、喪葬費用,否認犯罪,檢方起訴全女,至法院審理時,全嘉莉在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並與女兒達成和解,法官於是逕行判決。
判決說,全嘉莉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擅自提領陳萬達的存款,不過,念在她犯後坦認犯行,與女兒以283萬元和解,履行完畢,獲撤回告訴,態度良好,依法判刑。
判決指出,全嘉莉一時失慮,已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她的女兒也同意給媽媽緩刑宣告,宣告全女可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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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說,全嘉莉與女兒達成和解,也給付和解款項,犯罪所得形同實際「發還」被害人,女兒對她的求償權已獲滿足,如果再沒收全女的犯罪所得,有過苛之虞,依法不再宣告沒收72萬元。
ㅎ_ㅎ 內文女兒,是亡夫和前妻所生
(正確說,為全女的繼女)
遺產要繼承程序完成
和家屬商討確定分配
這兩項完成
才能領取個人有權繼承的部份
在這之前都不能算屬於誰的
所以不能私自動用
總歸還是那句
【不是自己的別碰】🤔
2022年01月07日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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