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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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將女店員拖進廁所內猥褻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桃園市1名31歲劉姓男子,去年4月間前往蘆竹區某商店購物,瞥見女店員小萱(化名)獨自顧店,竟將人強拉進廁所內,並扯下她的裙子及內褲後猥褻得逞,因小萱不停尖叫哭泣,劉男才悻悻然離去,事後小萱報警提告;桃園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劉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男與小萱互不相識,去年4月10日凌晨1時57分,劉男前往該商店購物時發現,店內僅有小萱一人顧店,遂將對方強拉到廁所,不顧小萱極力反抗,仍直接扯下她的裙子及內褲,進一步猥褻得逞;由於小萱持續尖叫哭泣,劉男擔心東窗事發,只好停手轉身離去;事後小萱報案提告,警方循線逮獲劉男送辦,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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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劉男應訊時坦承犯行,與小萱供述相符,加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劉男為逞一己私慾,漠視小萱之意願,所為造成她身心受創,考量劉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遂依強制猥褻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邱秀峰 判六個月還可易科罰金真的是個笑話,根本毫無嚇阻力的懲罰,難怪台灣犯罪率節節高升治安敗壞,法官你家人要被強姦也如此輕判嗎?
02月23日09:40
圓 都有監視器畫面了還能不認嗎?怎能承認犯行就輕判,還可易科罰金,這樣他很快就會變累犯了
02月23日08:55
黃小群 才6個月?那個貪污3塊多的都關好幾年….這個才6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無言
02月23日09:51
Blue 這法官家人本人如果被拉進廁所脫褲子猥褻 不知道要判色狼幾年
02月23日09:39
小熊 坦承犯行,態度尚可
被抓到當然9成9都這樣演給法官看
法官你有看到他犯案時噁心的臉嗎
態度尚可
態度尚可
態度尚可…
02月23日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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