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老翁張介宗涉嫌殺害3名婦人分屍,檢警迄今未找到死者頭顱,案情陷入膠著。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認為,目前破案和定罪關鍵,只有找到被害者頭顱、內臟、凶器、血跡4物證;他也說,過去也有找不到屍體,卻用凶嫌住處血跡計算失血量逾1000CC,判定受害者已死,追訴殺人罪。
高大成分析,張嫌十分狡猾,因曾坐牢過知道如何逃避,認為檢警沒找到一槍斃命證據,只要堅不認罪就難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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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成認為,找到受害者頭顱可證明已死亡,但高雄分屍案3名婦人死亡多時,屍塊多被魚吃掉或腐壞,要找到頭顱相當困難,若丟到河裡也漂到下游。至於會不會丟到化糞池?高大成認為頭顱剁碎丟進馬桶不太可能,另有一說被丟到垃圾車,他認為頭顱很硬,垃圾車關合時會出現異聲,很容易被清潔隊員發現。
在找不到被害人頭顱情況下,高大成認為,另一個取代方式是找到內臟,也能證實被害人已死亡,另也可從死者住處血跡量計算受害者出血量,只要超過1000CC也能證實已死亡。
雖然高大成強調,被害人頭顱為證明凶手殺人鐵證,但過去曾有未尋獲頭顱、臟器,甚至屍體,凶手仍被依殺人罪定罪案例。發生於23年前的北市張姓女教師命案,凶手否認涉案,警方僅在張女浴室、凶手胞妹車上發現血跡,這起「無屍命案」凶手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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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成認為,目前當務之急是找到凶器,凶器應在張嫌住家或藏在住家附近,因張嫌習慣帶回家殺害,表示凶器一定藏在住家暗格或附近,且一定還未丟棄,找到凶器就會有張的指紋和受害者血跡。
高大成痛批張嫌是社會邊緣人加上反社會人格,過去曾判無期徒刑卻因假釋放出來,成了不定時炸彈,在社會亂跑,遇到的都倒楣;他高分貝批評廢死民團成員「若是你家人受害,你是何感想?」台灣無期徒刑可假釋,美國無期徒刑是不得假釋。
建誠 安啦,塔綠畜班字典裡沒有死刑,也不會執行死刑,殺吧!盡情殺吧!最好能殺到塔綠畜班🐶官。
16小時前
Chisongzän 凶器應該找不到
凶宅的馬桶可能性比較高
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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