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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憲法辯論,可能會有哪些判決結果

法律白話文運動
更新於 08月06日11:37 • 發布於 08月06日11:02

憲法法庭今(6)日就國會改革(也被稱為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舉行言詞辯論,辯論焦點涵蓋總統國情報告、反質詢及藐視國會罪、聽證調查權、人事同意權及立法程序爭議等事項。憲法法庭預計會在三個月內宣判。不過按照憲法訴訟法規定,必要時可延長二個月。

按照憲法訴訟法規定,如果國會改革法案違憲,可判決宣告法案失效。憲法法庭可在判決中指定失效的方式,包括宣判當天立即失效、溯及既往失效,或是最慢自判決後 2 年內定期失效。

換句話說,國會改革法案,如果大法官認定違憲,可能會在宣判當天就失效,大法官也可以指定一段時間,要求立法院儘速修法,如果逾期,法案仍然失效。大法官也可能採取「合憲性解釋」,宣告法案合憲,但只能以特定的方式解釋法案內涵,避免違憲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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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通常會按照違憲的情形及維護公益的考量決定判決結果。如果違憲程度嚴重侵害人民權利,通常會採取立即失效,甚至是溯及既往失效。

而有些情況下,憲法法庭會考量保留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如果法律直接被宣告違憲而無效,在立法院制定新法的空窗期,可能會對人民造成其他不利影響,就會偏向採取定期失效。也就是讓違憲的法律繼續運作一段時間,要求立法院儘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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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針對消防人員考試規定,女性身高至少 160 公分,大法官認定該規定侵害平等權,屬於性別歧視,但考量考試資格規定不能直接無效,否則考試無法繼續舉行,因此判決要求該規定儘速修正,如果不修正,判決屆滿1年時才失效。

如果憲法法庭認為法律合憲,則會在判決中說明合憲的理由。比較特別的是,某些可能會違憲的法律,憲法法庭也可能會採取「合憲性解釋」,判決該條法律仍然合憲。

透過「合憲性解釋」合憲的法律,表示該條法律可能存在違憲的風險,必須透過特定的解釋方式,才能避免發生違憲的結果,因此憲法法庭透過判決,要求各級政府及法院,對該法條採取特定的解釋方式。

例如針對刑法誹謗罪,向來有侵害言論自由的疑慮。大法官透過「合憲性解釋」,認為只有在違反查證義務的情況下,才能構成誹謗罪,藉此避免過度侵害言論自由,同時維持誹謗罪的合憲性。

需要注意的是,憲法法庭審理的國會改革法案多達 29 條,大法官可能會針對不同的條文採取不同的認定,也就是可能會有某些條文合憲、某些條文違憲被宣告失效,某些條文被採取「合憲性解釋」的情況。

憲法法庭審理的條文如下(未特別表示的均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一)總統國情報告部分:第15條之1、第15條之2、第15條之4,如果大法官認為違憲,代表立法要求總統定期報告並提出書面報告違憲,總統國情報告,回歸舊法規定,由立法院決議邀請,或總統提出經立法院同意,才可進行。大法官也可能採取合憲性解釋,讓總統國情報告相關規定,在合憲的情況下繼續運作。

(二)質詢部分:第25條。如果大法官認為本條違憲,反質詢之規定就失效,官員反質詢,回歸責任政治原則,由民眾自己以選票判斷。大法官也可能採取合憲性解釋,設法讓反質詢規定,在合憲的情況下繼續運作。

(三)同意權行使部分:第29條、第29條之1、第30條、第30條之1、第31條。如果大法官認為本條違憲,同意權規定就回歸舊法,立法院不能停止審查總統或行政院提名的人事。大法官也可能採取合憲性解釋,設法讓同意權行使的規定,在合憲的情況下繼續運作。

(四)調查權部分:第45條、第46條、第46條之1、第46條之2、第47條、第48條、第50條之1、第50條之2、第51條、第53條之1第2項。如果大法官認為本條違憲,調查權的規定就回歸舊法,立法院不能設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小組,也不能傳喚官員或人民作證。大法官也可能採取合憲性解釋,設法讓調查權行使的規定,在合憲的情況下繼續運作,並確保不會侵害監察院的職權。

(五)聽證會部分:第59條之1至第59條之9。如果大法官認為本條違憲,立法院不能辦理聽證會。大法官也可能採取合憲性解釋,設法讓聽證權行使的相關規定,在合憲的情況下繼續運作,並確保不會侵害監察院的職權。

(六)藐視國會罪: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如果大法官認為本條違憲,官員就不會因為藐視國會而入罪。大法官也可能採取合憲性解釋,讓藐視國會罪在合憲的情況下繼續運作,並確保不會侵害官員的基本權。

法律白話文運動|楊貴智 特稿

留言 17
  • 華仔
    敗絮其中的呆丸島還妄想跟解放軍打??💢👎他媽的自己找死操!死綠畜生民進黨👎👎👎💢
    08月09日16:03
  • 羅玉土
    反正都是一排豬法官台灣的大法官不如非洲的黑人法官一群腦殘大法官哦會吐這些比屎還錯可悲屁司法
    08月09日12:56
  • 張帆
    怎麽國民黨油電雙漲被民盡黨煽動人民罵翻天,結果民盡黨油電雙漲變成理所當然,民盡黨自己違建黑金缺水缺電酬庸進萊豬斷邦交國養黨政軍置入行銷割讓釣魚台卻變成理所因當,就連貪污大戶沉水貶都能無視民意放出來逛大街,菜陰聞首位不遵守2018年9合1人民投票結果擅自專權無視民意損害人民權益,任用人員毫無避嫌讓國營產業損失數十億,連前往登南沙群島釣魚台宣誓主權都不敢,當初說好的抄錢佈屬不會對台灣人民權益受損這些你們讓人民核實了?說好的花費2兆風力發電將解決台灣供電危機如何了?現在卻是理由藉口一堆在叫大腸花志工出聲反擊反對聲浪,我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黨 民進黨的民主就是要求台灣人民以民進黨為主為所欲為
    08月09日08:17
  • 痔瘡聖手
    國會改革是假象.從事毀憲亂政奪政權是真。
    08月08日11:45
  • ®️ 中 興
    大法官的意思是 貪污是行政院的職權?? 立法監督行政的功能 被綠共大髮官擊斃了?
    08月08日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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