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提供/賣厝阿明)
網友住在一年四季都是雨季的淡水,又因為家的樓層位在社區頂樓,常常外面下大雨,陽台也會進水,所以想在陽台滴水線上安裝可拆式落地鋁門窗,既不影響逃生也不是陽台外推的那種款式,但又很擔心會被社區認為是違建,遲遲不敢裝。
到底在自家陽台裝鋁門窗,會不會影響到社區?什麼樣的狀況是可以裝的?又有哪些關於門窗的規定要遵守?今天讓房產知識達人賣厝阿明分成4大方向來為各位解答一番!
1.務必遵守社區規約!
2.三大縣市2006年後不得加裝
3.門窗樣式符合逃生規定
4.這條件!可以直接加裝
▌務必遵守社區規約!
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限制。」
也就是指,想要加裝陽台鋁門窗,要先確認社區的規約及所在地縣市政府,針對陽台加裝的設施,有沒有特殊的規定,或取得社區大會決議確認同意,免得花錢安裝又遇到要拆除的狀況。
▌三大縣市2006年後不得加裝
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十條規定,限制陽台二次施工。只要是2006年以後核發建照,假設要在陽台加裝窗戶、鐵捲門、落地門窗,都會被視為樓地板的增加行為(違建),一律會被查報拆除。而在2006年以前的建物,加設的話則需要「拍照列管」,同時住戶要經過管委會同意,且因為算是二次施工,需重新申請建照,經由縣市政府審核,以確保陽台有逃生作用,審核後才能加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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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窗樣式符合逃生規定
以《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內容為例,陽台有加裝防盜窗或是鋁門窗等,透空率要達到70%以上,同時淨深不可以超過50公分。如果是面對道路或是基地內通路,出於逃生安全考量,有留一定比例的開口(一般會留約70cm*120cm)不上鎖方便逃生。同時也要取得管委會同意,且要經過地方縣市政府通過,否則會被要求在1個月內回復原狀。
▌這條件!可以直接加裝
但是,假如家中是有『65歲以上年長者』及『12歲以下兒童』的朋友,政府有另外的快速通關管道,可以不需要特別經過社區規約或住戶大會同意,就可以直接加裝。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通常會以『外牆滴水線』為基準,加裝如防護網、隱形鐵窗等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的防墜設施。
假設後續防墜設施設置理由消滅,就是指,家中已經沒有12歲以下兒童及65歲以上年長者,則要拆除恢復原狀。
賣厝阿明最後提醒大家,陽台加裝鋁窗或其他防墜設施,除了要符合社區規約外,在挑選鋁窗上也記得要考量到「逃生」及「防盜」這兩大關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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