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寶級雕刻大師朱銘4月22日晚間在住家輕生身亡,享壽85歲,警方根據現場及遺書研判可能是因為久病厭世,最後選擇尋短。一代大師的殞落,也讓生命自主權及安樂死議題再引起討論。
根據世界醫學會(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的定義,安樂死(Voluntary Euthanasia)是醫生透過藥物或器材,在病患自願請求下,由醫生進行干預並結束其生命。另一種時常會混淆的是醫生輔助自殺(Passive Assisted Suicide),是病患仍有決策能力時自願請求下,醫生根據病患要求開立或提供藥物,由病患自己結束生命。兩者最主要的差異為結束病患生命的行為是由醫生執行(安樂死),或是由病患自己執行(輔助自殺)。
根據ProCon.org及維基百科資料,2023年最新數據顯示,全球目前有7個國家通過安樂死合法化,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哥倫比亞在2015年以前陸續通過法案,而加拿大、西班牙及紐西蘭則是在近年陸續通過。另外,澳洲有多數省份已經通過安樂死相關法制,陸續於2023年起開始實施。
瑞士、奧地利及美國部分區域則可以有條件的由醫生輔助自殺。需要釐清的是,瑞士雖然是許多報章媒體時常提及的安樂死地點,但實際上瑞士法制僅可以讓醫生合法輔助自殺,醫生主動干預病患生命的安樂死在當地並不合法。
除此之外,德國2020年最高法院解禁商業性安樂死行為、義大利2022年國會議員投票贊成應立法允許病患有自願協助死亡的權利。
正面臨高齡化社會的台灣,雖然有不少安樂死相關討論,但目前並無任何一條法律允許醫生可以經病患要求主動干預或提供藥物結束其生命。
《公視新聞網》報導,國民黨立委溫玉霞表示台灣近年有近百件長照悲歌,要求衛福部重新考慮讓安樂死合法化。衛福部長薛瑞元回應,安樂死的最後執行工作會落在醫師身上,若由政府來啟動相關討論,可能會引起學界衝突,社會也尚未達成共識。與生命自主權最相關的法條分別是2019年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及2000年《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根據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說明,前者可以讓病患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來保障自己在未來符合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以及多種罕病等臨床條件時,可以選擇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或流體餵養;後者則是僅有末期病人適用,可簽署意願書放棄急救,決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
更多關鍵內容:
點擊加入關鍵評論網LINE官方帳號多元觀點,從這開始!
J 死是自己決定的,相關人員就不應該被咎責,即可
2023年04月28日22:36
仲 連好死都不能選擇,他媽的爛政府,自以為良善,不知道社會需求與期待嗎!偽善!
2023年04月28日17:40
chia jung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安樂死合法化」提案需要大家的支持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52d9726-c97f-4ab0-bfc2-b18ba7ce4a66
2023年06月10日02:35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