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國中生散布女友裸照 同學轉傳全判賠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6月19日23:45 • 發布於 2019年06月19日21:30
一名國中男生與女同學交往,將女同學裸照及自慰影片傳給多名同學,其中一名同學又再傳給其他同學,法院全都判賠。圖為示意圖。(美編組繪製)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國中男生與女同學交往,「被分手」後心有不甘,竟將女同學裸照及自慰影片傳給多名同學,其中一名同學又再傳給其他同學「欣賞」,結果不只該名國中男生挨告,只是「按一下」轉傳影片給其他人的同學一樣有事;台北地院判決男學生與家長連帶賠償女學生母女五十四萬元,轉傳的同學與雙親也須連帶賠償十六萬五千元。

男被分手不甘心 傳照其他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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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民事求償恐還有刑責,律師林俊峰表示,兩名學生傳送影片、裸照,刑法規定散布猥褻圖畫、影像等情供人觀覽,最重可處兩年徒刑。

女學生小麗(化名)的母親主張,女兒與男同學阿成(化名)交往期間,阿成在校車內要求女兒為他口交,後來互傳裸照,並應阿成所求,將自慰影片傳給阿成。女兒後來提分手,阿成竟傳訊息給女兒:「對不起寄出去了」,隨即將影片與裸照傳給其他同學。

傳影片、裸照 除賠償還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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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學阿豪(化名)收到阿成傳來的小麗裸照,又對外散布;且阿豪得知阿成還將影片傳給同學阿明(化名),持阿明手機將影片傳給自己,也播給其他同學看。小麗母親向阿成及其雙親求償一二○萬元,向阿豪及其雙親求償卅萬元。

阿成父母辯稱,是女同學主動口親兒子下體,且自願傳影片與裸照給兒子;阿成父母表示兩人是兩情相悅,但女同學在交往期間仍與其他男生曖昧,害兒子情感受創,經勸告未果又急於挽回女友,才有過激或不當言詞。

阿成父母也主張,不該因性別而有差異,若女同學主張受害,兒子也應受同等損害,兩相應予抵銷。

阿豪父母認為,兒子屬於對性好奇而懵懂的年紀,且只將影片轉傳給一人觀看,不同於社會上偷拍或強拍猥褻照片後再惡意散布情形。

轉傳同學與雙親 連帶賠償16.5萬

法官未全盤採信原告主張,但審理認為,無論自慰影片或裸照均屬私密,尤其女性不願他人看見,認定阿成所為侵害女同學隱私,更使女同學生活圈評價受到貶損,判阿成與父母連帶賠償五十四萬元,阿豪與父母連帶賠償十六萬五千元。

律師林俊峰表示,本案中提及的口交一事,依刑法第十條規定,口交屬於性交行為,阿成若逼迫女友口交,已觸犯強制性交罪,最重可處十年有期徒刑;若是女方自願為男同學口交,依刑法第二二九條之一規定,須女友提出告訴才能偵辦,而未滿十八歲的犯罪者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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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14
  • 🌟 MAX 明翰ー🏠宸子名防水🏄🏾
    一些人在檢討被害人 怎不說男生跟散佈的同學才惡劣
    2019年06月20日01:23
  • YC Lin
    男方家長的辯詞很無言「如果散播照片造成女生受害,依性別平等,自己兒子也是受害者,不該求償」 不知道是律師教家長說的,還是家長自己說的,如果是家長自己說的,這個家教會有這種小孩也不意外
    2019年06月20日01:28
  • Vicky Chang
    不要用這種煽情照片,社會已夠亂了
    2019年06月20日00:11
  • Jade
    國中就在車上口交阿-現在的社會真是爛阿!老師被奪取教育權後真的天下大亂
    2019年06月20日01:18
  • 許博順
    那麼小就在口交真的是 家庭亂社會也亂國家那是更亂 所以囉百姓們自求多福了
    2019年06月20日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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