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35歲男子,疑似不滿4歲女兒經常便溺在褲子裡,憤怒之下對女兒處以暴行,除了毆打之外,更以熱水澆淋、菸蒂燙、電蚊拍電擊、老虎鉗夾手指等方式凌虐,甚至還用棍子性侵,導致女兒腎萎縮無法復原,台中地院依重傷害和對未成年強制性交罪重判12年有期徒刑。
根據聯合報報導,這名幼女身體有多處2、3度燙傷及瘀傷,但這名狠父僅坦承以熱水澆淋、菸蒂燙,或以手腳猛力歐打,否認其他的虐行。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據了解,這名狠父甚至在2017年3月到6月期間內,使用不明異物強行插入女兒下體,導致下體有陳舊性裂傷,左腎也有難以復原的重傷害,以致萎縮。2017年6月12日,社工前往訪視時才發現被害幼女全身有明顯外傷,隨即帶至醫院驗傷並通報警方。法官認為身為被害人之父,竟施以暴力酷刑,造成被害人身心有難以抹滅的傷痛,重判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姜羽姍 恐龍法官。
2019年06月27日16:17
inch 這位爸爸你小時候不便溺嗎?你媽有這樣打你嗎?你媽的這個廢物 沒腦不會教就去結紮 小孩跟到你真衰
2019年06月27日04:42
蔡震宇 X你媽的垃圾,根本不配當人
2019年06月27日04:19
啟明 社工是吃屎長大的嗎?這麼晚發現
2019年06月27日03:49
陳良哲 連我兒子女兒被蚊子叮都不捨到不行。
不知為何有這種豬狗不如的父母親虐童是什麼想法,這種父母不得好死
2019年06月27日02:59
顯示全部